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一年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情况有哪些变化,哪些地方最容易发生事故,什么情况下最容易发生事故……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进行了分析通报。
事故总量上升,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据统计,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0日,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29658起,与去年同比上升6.97%。
其中上报道路交通事故3405起,死亡730人,受伤3543人,经济损失945.53万元,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相比全面下降,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3人。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7人。
17~21时是死亡事故高发时段
据统计,死亡绝对数列前五位的时段分别为:18~19时,死亡60人,同比减少13人;7~8时,死亡51人,同比增加8人;19~20时,死亡50人,同比减少10人;6~7时,死亡44人,同比增加1人;17~18时,死亡42人,同比减少1人。
总体来讲,在死亡高发时段17~21时的死亡人数得到了明显遏制,但早晨时段死亡人数有所增加。
从道路分布情况来看,国省道交通事故高发时段为18~19时、7~8时和17~18时;农村县乡道交通事故高发时段为19~20时、17~18时和18~19时;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为18~19时、12~13时和21~22时。
电动车、工程车事故高发
2010年,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284起,死亡170人,受伤1377人,同比分别上升9.65%、6.92%和9.29%,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1人。同时,工程车事故高发,全市发生涉及工程车辆有责道路交通事故114起,造成126人死亡。
与之相反的是,公路客运车辆、私家轿车、摩托车交通事故下降,其中发生公路客运车辆事故造成28人死亡,同比减少8人;发生涉及私家轿车事故1003起,死亡155人,同比减少10人;发生涉及摩托车事故974起,死亡190人,受伤1122人,同比分别下降16.11%、13.24%和18.64%。
3年以下驾龄的新手肇事量下降
3年以下和11~15年驾龄驾驶人肇事分别造成182人和105人死亡,同比均有所下降,而6~10年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217人死亡,同比上升了近两成。同时,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事故继续下降,共发生上报事故432起,死亡112人,受伤459人,同比分别下降了20%左右。而无证驾驶最严重的车辆类型是摩托车,发生上报事故375起,造成89人死亡。
电动车驾驶人死亡增多
从死难者的交通方式情况看,电动车、汽车驾驶人死亡人数上升。据统计,行人死亡200人,同比减少28人,其中112名行人在事故中承担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144人,同比增加12人;摩托车驾驶人死亡121人,同比减少18人;自行车驾驶人死亡75人,同比减少12人;汽车驾驶人56人,同比增加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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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区事故特点
早晚高峰时段事故最多
在海曙区,白天7~9时和傍晚5~7时是事故高发时间段,共发生事故45起,占事故总数的1/3,与交通高峰流相吻合。
而江东区的22起死亡事故则多集中在清晨、中午及下午3~5时之间,因为此时路面车流量相对较少,民警警力相对缺乏的间隙,机动车驾驶员通过路口及人行横道未能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电动车驾驶员无视交通信号,逆向行驶,骑车带人行为时有发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事故多发路口路段
江东区:江东北路、世纪大道、沧海路惊驾路口。
江北区:大庆南路三江超市附近、环城北路大闸路口、环城北路育才路口、大庆北路、环城北路、329国道等沿线支路口。
海曙区:环城西路、中山西路、鄞奉路、柳汀街、药行街、长春路、联丰路、望春路。
这些违法最易闯祸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仍然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未停车避让、通过路口转弯未让行,通过灯控路口未减速慢行等。
非机动车方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骑车带人、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等为主。
行人方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通过道路未注意安全避让来往车辆为主。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实习生 祝优优 通讯员 陆明光 谢谊 周瑾 石奇峰 周信红 张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