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创新破浪前行
“十一五”,浙江海洋与渔业迈出坚实步伐
浙江日报讯 浙江地理位置优越,资源禀赋突出,是全国重点海洋省份,也是传统的渔业大省。“十一五”以来,我省海洋与渔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秉承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着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大局,加快推进传统渔业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跨越式发展路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海洋:新机遇新空间新增长点
“十一五”期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海洋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1077.7亿元到2010年的3500亿元(预计数),增长了2倍多。港航、石化、能源、船舶、滨海旅游、海水利用等产业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基本形成了以宁波、舟山为中心,温台、杭嘉绍为两翼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基础设施日趋改善,“三大陆海对接工程”(舟山-大陆连岛、温州-洞头半岛、杭州湾跨海大桥)全面完成,综合交通体系和能源、水利等支撑体系初步形成。
渔业:重发展重提升重优化
“十一五”期间,我省渔业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出预计1320亿元,比“十五”末增长37%。水产品总量稳中有升,2010年预计产量500万吨,比“十五”末增长3.5%。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涉渔一、二、三产比例从“十五”末的41∶33∶26调整至“十一五”末的39∶36∶25。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水产品出口量、贸易额的年均增幅仍达到2.9%和4.2%。2010年渔民人均收入预计达到12980元,比2005年增长64%,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
浙江海洋与渔业工作实现六大突破
突破一服务海洋经济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为了满足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创新海洋综合管理模式、提升科学管海水平、构建科教兴海平台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各级政府对海洋综合事务的协调管控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海洋意识显著提升,跨区域、跨部门的涉海合作渐趋深入,为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环境、舆论保障和外部支持。
5年来,全省累计确权海域面积约64万亩,平均每年利用海域在10万亩以上,保障了重大项目的用海需求;报批建设用海和农业用海区域规划面积36.95万亩,为我省储备了宝贵的土地要素资源;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257宗,抵押金额56.54亿元,有效缓解了基层和企业建设资金短缺困难;适时出台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12条措施”,帮助涉海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为推动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一五”末,浙江顺利入列全国海洋经济发展三个试点省之一。海洋经济作为浙江未来发展的“新机遇、新空间、新经济增长点”,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突破二科学管海格局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我省切实加强了海洋基础调查和涉海区划、规划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基本完成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开展了第二轮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和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率先在全国完成省内市际线和县际线的海域勘界任务。五年来,我省顺利实施全国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908”专项任务,完成了“数字海洋”相关数据库体系和数据标准设计、元数据库和空间信息库建设、海洋综合管理专题应用系统软件开发以及全覆盖的1:50000海图、1:10000陆图制作,部分成果已投入应用,初步构建了“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
为了进一步完善海洋资源的使用与管理,我省修改、制定了《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等一批管理制度,起草修改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办法》;在全国率先实施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海域使用论证、公示公告、现场踏勘、权属核查等制度,全省各级均成立了“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委员会”,实行用海项目两次会审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海域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为加强海岛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我省建立了无居民海岛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用岛项目审批管理,尤其是201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正式实施后,积极开展了该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用岛审批管理。同时,组织开展了海岛巡航检查和“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监察行动,维护了良好的用海秩序。
突破三海洋环境恶化趋势有所遏制
“十一五”期间,我省海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与“十五”期末相比,2009年全省近岸海域清洁海水面积增加了5%,严重污染的海域面积下降了13%;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06年的21.2%提高到2009年的25.3%。
我省以实施“碧海生态建设行动计划”为载体,坚持陆海统筹治理、监测监管同步、保护修复并举的原则,加大海域、海岛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不断扩大海洋环境监测覆盖面,切实加强涉海工程环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和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末全省近岸海域各类监测站位、获取的监测数据分别从“十五”期间的大约400个、4万余个增加到大约870个、11万余个;并开始对全省钱塘江、甬江等六大主要入海河流、33个入海排污口和省级以上所有海洋保护区实施环境监测,显著增强了海洋环境监测力度。
在涉海工程环评监管方面,除了落实围填海现场勘察与公众听证两项举措以外,“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启动了海洋工程生态损害补偿环评听证制度和海洋工程“三同时”验收规程,进一步规范涉海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监管和评估;同时,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和陆海联动,开展了长三角近海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合作,建立了全省涉海环境监测观测网络。
5年来,我省以实施“310环境修复工程”为抓手,建设海洋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增殖放流区各10个,开展人工鱼礁与海洋牧场建设、滨海湿地与海岛生态修复、清洁养殖与海水环境改良等试点,加强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休渔期、禁渔区管理,年放流水产苗种约3亿尾(粒),实现投入产出比约为1∶8,累计增加社会总产值在18亿元以上。
突破四渔业转型升级进程大幅提速
渔业是浙江的传统产业。“十一五”期间,我省围绕“大力发展生态、高效现代渔业”和“积极构建规范、有效管理模式”两大任务,加快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开创了渔业发展的新局面。
水产养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生态高效养殖模式不断创新,主导产业竞争优势日益凸现,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增强——与“十五”末相比,我省水产养殖业在面积减少5万多亩的情况下,产量仍增加了15万多吨。海洋捕捞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国内海洋捕捞强度得到进一步控制,远洋渔业产业规模和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优质、名牌产品比例不断提高,全省无公害、绿色、有机养殖面积达到200多万亩,占总面积的43%以上,比2005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水产品加工和物流等涉渔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产值分别达到480亿元、330亿元,比“十五”末提高了38.7%和42.4%。“渔家乐”等休闲观赏渔业蓬勃兴起,全省现有休闲渔业1259家,从业人员1.36万人,总产出11.2亿元。
渔船安全、渔区稳定是广大渔农民的生命线。“十一五”期间,我省不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经验,初步建立了以乡镇为中心、以服务为载体、以通信为手段、以船长(船东)为主体的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全省渔船安全事故比“十五”末下降48.4%;不断强化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组织开展了“护渔”专项行动和浙北渔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造船、使用帆张网、电脉冲等破坏渔业资源、扰乱渔场生产秩序的行为,努力打造“平安渔场”,有效地保护了渔业资源,维护了渔区的和谐稳定。
突破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十一五”时期,以标准渔港、标准鱼塘、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等“三大”建设工程为代表的全省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并超额完成“十一五”建设任务。全省累计建设改造标准鱼塘128万亩,改善了养殖基础设施和环境,提高了产品品质,增加了渔农民收入,预计年新增效益近11亿元。
标准渔港工程加快推进,全省已建成标准渔港9座,新开工和在建标准渔港26座,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75亿元。近年来,标准渔港在抵御登陆我省的“圣帕”、“韦帕”、“莫拉克”等台风中,发挥了很好的安全屏障作用。
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投入运营,目前已建成23座AIS信号接收站、30个监控指挥平台和203个基层管理指挥平台,对19400艘海洋渔船安装了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2008年以来,我省利用该系统,成功救起遇险渔民2100余人,追回全部10起肇事逃逸船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受到了广大渔民群众的欢迎。
突破六公共服务不断深化
“十一五”期间,我省进一步落实各项强渔惠渔政策,不断完善海洋灾害预警报、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等公共服务,累计下达中央财政油补资金84.5亿元,有效缓解了渔民生产压力,积极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五年来,我省深入开展渔业技术推广服务和“科技入户”活动。通过实施“主推品种和技术”、“良种良法”等两大行动方案,累计推广应用10大主推品种、18项主推技术,推广面积130余万亩,增效约6亿元;建立了6个省、部级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县,培育示范户1280户、示范面积6.53万亩,辐射面积21.2万亩,示范区平均亩产量、亩效益年增长10%以上,人均收入年增长8%以上;累计培训渔民36万多人次。
通过全面推进政策性渔业互保工作,至“十一五”末,我省参保渔船占可保渔船(60马力以上)总数的96%以上,参保渔民占下海捕捞渔民总数的95%以上;全省互保费规模达到2.22亿元,为渔业生产提供了31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受到广大渔民群众的欢迎。
“十一五”期间,我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灾害预警报、水产养殖病害测报服务也不断完善,共参与了32次台风的预报和防灾会商,发布了相关灾害警报和消息近600份;开展了30余个主要水产养殖品种的病害全年度测报工作,测报范围覆盖全省11个市、70个余县(市、区),相关的病害信息得到及时发布。
浙江海洋与渔业
“十二五”
三大发展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海洋经济总量大幅提高,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科技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在全国海洋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对陆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
——海洋综合管理和公益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海洋监测观测预警体系逐步健全,陆海联动、跨区共保的海洋环保管理机制基本形成,海洋污染控制和海域、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海洋执法能力和管理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海洋(海岛)开发、利用、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建成,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预警、应急水平明显提高,主要海洋污染事故和生态灾害得到有效监控。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对海洋事业发展的支撑力明显增强。
——渔业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特色鲜明的现代渔业新格局初步形成。渔业物质装备水平大幅改善,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渔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规范高效的管理与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健康生态的养殖业、可持续的海洋捕捞业、现代化的水产加工流通业、多元精品的休闲渔业等产业体系。渔业抗风险力、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高,在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