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温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黄德康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黄德康请求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温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