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小明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丽干任(2010)42号
市委决定:
毛小明同志任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纪律检查组组长,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职务;
陈华平同志任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胡刚同志任中共庆元县委常委;
朱志斌同志任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员,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免去王平才同志的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丽水市移民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中共丽水市委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