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
为了逃避处罚,他在高速路上突然拉下所开车的手刹,“玩”起了漂移。
昨天,吴某被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吴某以帮人拉货为生,2010年8月18日12点左右,他在福建省云霄县某大桥下等生意时,一名中年男子让他开一辆指定的车运一批货到金华,并许诺给500元的报酬。
那是一辆小货车,副驾驶座上坐着一名男青年。
吴某查看了一下车内装着的香烟,都用黑布盖着。车上那名年轻人让他什么都不要管,只管开车就行了。
虽然明知道运的是假烟,但看在500块工钱的份上,吴某还是接了这个活。
当天下午6时许,吴某驾驶汽车到了青田县腊口镇境内,因躲避不及将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撞伤。附近群众将车围住,并报了警。车上那个年轻人,趁乱偷偷跑掉了。
交警赶到后,在吴某开的车上查获牡丹(软)香烟1200条、雄狮800条、黄山(硬一品)300条。经鉴定,这些香烟均为假烟,价值人民币97000元。
随后,青田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决定将吴某带回局里谈话。在车辆经行驶至金丽温高速公路青田船寮段时,坐在车内的吴某突然拉下车辆的手刹,导致汽车在高速上失控发生180度旋转,最后撞在护栏上。车子停下后,吴某欲开门逃跑,被工作人员制服扭送到派出所。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作为驾驶员,明知在高速行驶时拉动手刹很容易导致车辆失控,会直接危害其他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吴某在帮人开车前,已经知道车上装的是假烟,而且没有任何运输卷烟的相关手续,已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