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2日讯
连日来本报接到不少读者来电咨询,了解有关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是否继续实施,婺城区、金东区部分乡镇已经暂停了对摩托车的补贴兑现。记者昨从市财税局工交商贸处获悉,个别乡镇可能对政策有误解,因为农用车补贴的确已经到期,但摩托车下乡补贴继续实施。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汽车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自实施以来,在“汽车下乡”等政策的综合带动下,汽车产销两旺,拉动了消费,带动了生产,对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达到了预期目标,2010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到期。而根据国家对农用车、摩托车的补贴行为及对象规定: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市财税局表示,2010年12月31日“汽车下乡”政策如期结束,根据《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248号)规定,在政策期内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申领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地方财政部门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要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车辆的补贴资金,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有关部门将采取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使农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到“汽车下乡”政策的截止日期以及补贴政策等相关规定,把国家的惠农政策办好办实,让农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