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
2010年5月底,卢某的丈夫骑着摩托车经过兰溪市区东风广场,被交警拦了下来。理由是:未戴安全头盔。他不知道,其实是侦查人员为了掌握他的真实身份。
卢某,温州人,37岁。丈夫辞职后,两人一直住在娘家。
卢某有个干弟弟胡某,兰溪人,34岁。从1999年开始,先后因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和故意伤害罪“三进宫”,到2008年才释放。
2009年12月初,胡某在QQ上邀请卢某来兰溪与他一起卖毒品发财。
卢某吓了一跳:“这可是掉脑袋的活儿,我干不了。”
胡某安慰她:“这里我都安排妥当了,很安全,你放心,保证比你在家挣得多。”
经不起胡某的再三诱惑,卢某夫妇下定决心来兰溪“创业”。三天后,他们来到兰溪。胡某当天就给卢某夫妇租了间房子。接着,胡某又教他们怎么称冰毒,怎么藏毒,怎么和买货人交易。
一次,两次……渐渐地,卢某夫妇已经没有刚开始送货时那么紧张了。因为出货量大,每个月他们都有一万元左右进账,这比在温州啃老的日子好过多了。每次送完货,卢某都将账记在一个小本子上。“到时候是要和胡某分成,他七,我们三。”
2010年3月,兰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盯上了这伙毒贩。侦查人员发现住在云山街道附近的这对外地男女,昼伏夜出,行动诡秘,不接触外人,连房东也不知其身份。
6月4日,卢某夫妇被抓获。当天傍晚,胡某也被抓了。
2010年12月30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某等人的贩毒案。主犯胡某犯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卢某夫妇等5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七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