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代红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王海防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吕伟东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郑重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晴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方良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马金平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免去:
张英芳、赵基础、张生法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