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醉驾正式入刑。新政实施第二天,宁波一小区内发生的醉驾案引发了一场不小的社会讨论:在自家小区里,为妻子泊车,醉酒的阿军(化名)究竟该不该入刑?当地交警部门处理起来倍感棘手。
醉驾入刑尺度拿捏
引争议
5月1日后,各地公安机关陆续查获了一批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很快将起诉至人民法院。以宁波为例,首例醉驾入刑案宣判,当事人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目前对于醉驾入罪的问题有点情绪化倾向,大家对醉酒驾车、在路上飙车现象非常气愤,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有法律来管了,在入罪方面,要十分慎重。”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丹等一批相关人士认为,小区泊车醉驾并不是犯罪行为,入刑打击面未免过大了。
前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醉驾入刑的最新指导意见,要求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引来一片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指出,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稳妥。对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注意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防止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行为,直接诉至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处副处长吕国明认为,醉驾入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而居民小区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是供小区业主通行的,并非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那么小区道路上的事故,交警往往只处理事故,对“违法”行为只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而不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而杭州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道路醉驾是否入刑则将由立法部门作出司法解释,执法部门则根据每起案子的实际情况,以及掌握的道路属性、酿成的后果以及车辆行驶轨迹等相应证据,进行个案处理。
自家小区里泊车被查醉驾
5月2日凌晨,家住宁波鄞州区金湾华庭小区的一对夫妻回家。开车的妻子没沾酒,但技术不好,好不容易在小区找到停车位,几次都没停成功。喝了酒的丈夫阿军见状,就钻进驾驶室帮忙泊车。这时,另一辆车也准备倒车停到这个车位,但被阿军驾车抢先一步。
这位司机没有抢到,就开车走了,没想到停好车走回来时,看到阿军还没把车子停到车位上,还把边上的一辆车子刮擦了一下。
这位司机嘲笑了几句,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并扭打起来。阿军被打伤,妻子报了警。
报警的妻子没想到,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阿军驾车引起两车刮擦事故,且其身上散发出浓重的酒气,就叫来交警并将其移交给交警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阿军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出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醉驾行为危及小区公共安全
就在昨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知名音乐人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四千元人民币。
但在小区道路上醉酒泊车,到底该不该算醉驾入刑?宁波鄞州交警部门这两天很头疼,此案并无先例可寻。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认为,阿军在小区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他认为,《刑法》第133条规定的“道路”不应狭义理解为“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应作广义的理解,还包括小区道路。
“虽然小区具有一定封闭性,但小区道路是公路、城市道路的延伸,小区道路经常有不特定的人员行走,同时,还有小区业主或访客驾驶机动车频繁通行,醉驾行为将严重危及小区内不特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厉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