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2日讯
网恋的女友在帮他从事套现业务时被抓,小伙心里很内疚,主动投案自首。
昨天,记者从鄞州经侦大队了解到,这个小伙已被刑事拘留。
这名男子叫小冯, 26岁,河南人,是2008年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毕业后,小冯去了一家外贸公司,可嫌每个月1000元的基本工资太低,就辞了职。
去年年初,小冯网恋认识了余姚人小张,两人很快就生活在一起。
之后,小冯选择了创业。
他卖过烧烤,摆过地摊,还和女友一起开过水果店、饰品店等,可因为嫌来钱太慢,都放弃了。
去年年底,小冯在网上看到了关于POS机套现的小广告。
学法律的他知道这是犯法的,但好不容易找到条发财的“捷径”,他还是偷偷干起了这行。
从去年11月开始,小冯用8800元申请了三台POS机,又在鄞州汪董小区、明天广场租了办公室。
准备好之后,他自建了“信用卡套现”网站,印刷大量的小广告。
通过小广告,一些急需用钱的学生、白领等找上了他。
人们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时,可以享受50天的免息期,而透支提取现金时,每天都要向银行支付万分之五的利息。
这些人在小冯的POS机上刷自己的信用卡,然后再从小冯手中拿到相应的现金,这就形成了虚假消费,可以逃避银行的利息。
当然,这些顾客还要向小冯缴纳每笔0.2%—0.7%的手续费,以1万元计算,每笔要20~70元的手续费。
这比去银行透支划算多了,因此上门套现的人很多。
小冯忙不过来,把女友小张也叫到店里帮忙。
从去年11月到今年5月,短短半年两人用三台POS机共套现1000多万,从中获利6万余元。
5月27日,鄞州经侦大队在鄞州明天广场抓了正在从事POS机非法套现的小张。
小冯想了一下午,觉得自己连累了小张,很内疚。
当天夜里,他跑到首南派出所自首。
小冯说,当场付给客户的现金一部分是他们自己的储蓄,其他的则是他们用自己的信用卡,通过POS机套现的。
信用卡每次在他的POS机上虚假消费后,银行会把等额的现金打到他对应的账户上。他把钱取出来,用来向客户付现。
为了应付客户的需要,小冯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10多张信用卡,以弥补窟窿。
两人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对于小张的身份,小冯没有多问,只知道年纪比自己大一点。
小张被抓后,身份证上显示她今年27岁,可警察总觉得不太像。
一盘问,小张才说出了真相。
原来,身份证是假的,事实上,她已经32岁了,离过婚,还有一个10岁的孩子。
不过,小张求民警不要告诉小冯。她怕小冯知道后要和她分手。
后来得知小冯为了她自首,小张感动了,自己找小冯说出了真相。
“我们给他们空出一间办公室,以为里面会发生争吵,可两人出来后都很平静。一打听,小冯已经原谅了小张,甚至还把所有的罪行都揽在自己身上。”警察说。
而小冯说,自己从事套现,原本是想赚点钱,让小张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不过,套现毕竟是犯罪行为,目前,小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