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昨公布“青蓝计划”,作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杭创业的计划。
杭州市昨发布《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专家)团队式创业(青蓝计划)的实施办法》,将在公布后30日实施。纳入青蓝计划的扶持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011年6月1日以后,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带领团队创办,在杭州市注册登记、纳税,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科技型企业。
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以货币、无形资产等形式投资参股,股权比例在企业注册后1年内不低于20%,且企业使用的技术成果系自主研发,无知识产权纠纷。
青蓝计划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享受绿色通道的一站式服务,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还允许青蓝计划企业租用、使用高校、院所范围内的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青蓝计划企业中的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可以用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以股权质押形式进行融资。
经申请,青蓝计划企业可以获得20-100万元的启动财政资助、20-100万元的种子资金资助、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50%银行贷款贴息补助(享受补助的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此外,还可以在房租、申请专利、会展、评优等方面获得政府补贴、奖励和资助,其中,企业成立3年内,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组织的各类国内外会展,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由企业纳税所在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
税收方面,青蓝计划企业享受税务办理绿色通道,免费办理税务登记。杭州市对青蓝计划企业申请认定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或认定,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青蓝计划企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技术贸易企业、文创企业等,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此外,青蓝计划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据每日商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