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1日讯
应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今年我国将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浙江作为改革试点省份,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这意味想获教师资格,要参加全国统考了。
2011年下半年,我省拟不举行省里自行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而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全省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的具体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等,待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方案下发后再定。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院校也暂停组织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对于已经参加2011年上半年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其中一个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今年10月参加一次不及格科目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可按照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在此次全国教育体制改革中,浙江将承担多种改革试点。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启动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共承担了13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这个数量处在全国前列,有些项目甚至是全国唯一的试点项目。13个国家项目中,有一个是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是唯一一个试点的省份。这个项目的重点是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包括平衡民办学校老师的工资水平,教师的配备等。如果效果好,将会在全国进行推广。
同时,浙江还将推出31项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共分为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师制度改革、继续扩大教育开放等共8个大类。
从下周起,省教育厅会依次到各个试点单位进行考察,对试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与评估,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试点项目进行增补。各地也将按照试点工作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