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8日讯永康市东塔路居民楼边的平房仓库内,有人竟然做起了液化气钢瓶批发生意。昨天上午,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李某作出了没收液化气钢瓶,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批发点处在永康市东塔路一平房仓库内,门面上没有任何标志。仓库周边都是居民楼。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后,经询问终于找到了存放液化气钢瓶的仓库。执法人员发现,在二三百平方米的仓库内,存放着大量的液化气钢瓶、落地风扇、漆包线等商品。整个房间充满了刺鼻的液化气味。经检查,110个液化气钢瓶中都装有液化气。
经营这个无证液化气批发点的李某是安徽人,在永康多年,他承认自己没有液化气经营许可证。前些日子,李某接过该批发部,原本是批发电风扇等电器的,想着捎带液化气钢瓶批发,生意会更好,于是就非法经营液化气钢瓶。可李某对于销售经营燃气要具备符合标准的场地、必要的防火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批等事宜一概不知。
据介绍,李某的这些钢瓶都销售到永康市各个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点,价格比正规的销售点要便宜一些。但是,燃气业内人士介绍,这些无证销售的液化气,基本上都是短斤缺两的,他们乘机赚取其中的差价。为此,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无证燃气点隐患大,为了安全,请务必到正规液化气经营点购买液化气。
本报记者胡灵敏通讯员胡美如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