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保障水平 关爱落到实处
优抚安置政策日趋完善。先后制定了《嘉兴市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嘉兴市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工作的意见》、《嘉兴市关于建立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和《嘉兴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通过这些政策文件,较好地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真正把对优抚对象的体恤之情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倾注到每一个人身上,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政府的温暖、人民的爱意。认真做好军休人员的安置接收和日常保障工作,全市各军休所定期为军休人员开展健康体检、组织参观考察和疗休养,安排丰富多样的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较好地保障了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
保障水平逐年提高。随着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退伍军人安置保障金等自然增长机制的健全完善,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金逐年增加。四年来,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幅度普遍在100%以上,确保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全市平均生活水平。全面建立起了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政府优抚医疗补助为依托、医疗救助为重点、医疗优惠减免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2009年,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实现了全额补助;城镇其他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医疗补助占个人应付医疗费比例达到了70%~90%;农村其他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医疗补助占个人应付医疗费用比例达到了70%~87%。同时,积极改进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办法,2009年7月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报,提高了优抚对象医疗服务水准。全市连续数年实施了优抚对象“危旧房改造”工程,经过努力,家庭比较困难的300多户优抚对象的住房问题已得到全面解决。
关爱功臣有效落实。在医疗上,由政府出资为城乡无工作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城镇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并纳入政府医疗补助和社会救助范围,明确了优抚对象定点医院,开设了优抚病房,实行医疗机构就诊“三免费、四优惠、一疗养”的一系列措施。四年来共为重点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用300多万元,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军人配置了手动、电动轮椅车和义肢。在日常照料上,通过党政机关、社区、驻军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两新”组织与困难优抚对象结对共建和对孤寡退伍军人集中供养等手段,较好地解决了他们的生活照料问题。同时,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到优抚医院体检和短期疗休养活动,连续四年开展了市区“双百”困难优抚对象慈善专项慰问和门诊医疗救助活动,积极探索实施了特殊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人性化项目救助活动。此外,在重要节日或优抚对象遇到突发事故、特殊困难时,各级党委、政府都能上门看望和抚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维权上,创办“12348”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优抚对象诉求,热情提供司法援助,同时设立了司法、信访、综合治理的联动机制,有效地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