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今年9月1日开始,柯城区将在全市率先实现“城医保”与“新农合”并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是对消除城乡医疗保障水平二元分割状况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城乡医疗一体化共同发展的一个进步。
记者从该区社保局获悉,并轨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覆盖面、保障水平,还是政府财政扶持,都较原政策有较大提高,受益面更广,受益率更高。届时,城乡居民同标准缴费、同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城乡分割有差异就有矛盾
记者了解到,柯城区于2004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农民和城镇无业人员织就了一张医疗保障网。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城医保”与“新农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城、乡医疗保障在各自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例如,城、乡居民不能根据自己喜好选择参加哪一种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只能参加“城医保”,农村居民只能选择“新农合”;两险缴费水平不一,保障待遇也有差别,造成城、乡居民相互攀比。
此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征收到在校中小学生,而新农合参保要求以户为单位,应保尽保。如此,造成一部分农村在城区求学的孩子重复参保。另外,由于农村居民就业的不确定性,农村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职工基本医疗等险种之间不能相互转移衔接,影响了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两险合并水到渠成
面对诸多问题,柯城区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这时,国务院《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提出,“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随后,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新农合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做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相关政策及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衔接,既要保证人人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又要避免重复参合(保),重复享受待遇,推动三项制度平稳、协调发展。”
据此,柯城区政府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探索两险制度合并,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
“‘城医保’与‘新农合’均属于互助合作医疗模式,具有兼容性。而且,政府对城乡参保人员都给予补贴,目前总筹资水平与保障水平基本一致,这就为‘两险合一’打下了基础。”区社保局有关人员介绍,“两险合一”可改变多头管理、部门分割、险种交叉、城乡二元、管办分离等状况,有利于社保资源与行政资源的合理整合,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
一碗水端平全区26万人受益
目前,柯城区有26万人参加“城医保”、“新农合”,其中:农村居民15万人,在校学生9.5万人,城镇居民1.5万人。
即将实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参保范围包括本区户籍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以及在市属、区属学校就读的大中小学生(幼儿园)。不论城乡户口,均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筹资对象、统一筹资时间、统一补偿待遇、统一筹资标准,全都一碗水端平了。
关注儿童医疗保障不留白
区社保局工作人员说,“我们经常说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宝贝’,假如孩子有病,哪怕是举债也要给孩子看病呀。”这个道理属于人之常情。然而,目前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一直存在法律和制度的空白,孩子一旦面临疾病苦难,医疗费用只能由家庭承担。“我们在设置制度时,更为人性化,把孩子纳入保障范围,并具多样化。”
一是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前凭父母户口本、准生证可预先在医院、区社保局办理参保,孩子一落地就有了人生的第一份保障。
二是在校学生。在校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针对学生成长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意外、疾病,以及所处环境的特殊性,设置了在校生的医保待遇。
三是未入学的幼儿。幼儿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普通城乡居民待遇。
四是突出单项优惠。对儿童的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提高了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
8月1日开始参保缴费全面启动
目前,柯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
由于原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同,合并成一个制度后,有些事项需采用过渡的方式予以调节,不同群体分段参保缴费:第一阶段:原参加“城医保”的居民,缴费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25日。第二阶段:市区在校学生,缴费时间2011年9月1日至9月25日。第三阶段:原参加“新农合”的居民,缴费时间201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由于医保年度调整,原参加“城医保”的居民缴费此次要缴16个月,享受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据悉,柯城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部门等将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信息采集工作。敬请广大居民在缴费期内及时参保缴费,城镇居民缴费截止到8月25日下午1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