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
昨天下午4点20分,鹿城法院少年庭内,当庭审结束后法官让被告人在庭审笔录签字时,被告人的回答让所有人愣住了:“法官大人,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他叫季城(化名),23岁,鹿城区人。
按他的年龄计算,他本应该在大学里为毕业论文奋斗。而实际上,他是个文盲,没读过一年书,连幼儿园都没进过。7岁就离家出走,四处流浪,白天靠捡垃圾为生,晚上就睡桥底下,挣扎在生存线边缘。
不知道自己哪天生日
因为涉嫌盗窃罪,他被鹿城检察院起诉,鹿城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他穿着一件编号为1172的浅蓝色囚服走进法庭。
法庭采取简易程序,法官问:“你的出生日期是什么时候?”
“1988年出生,具体哪天生日不知道。”季城低着头,他的回答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那你的身份证号码是多少?”
“也不知道,从来没用过身份证。”季城说,他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都说不上来。
根据起诉书显示,他的户口位于鹿城区莲池街道百里西路。2009年4月,他因为盗窃被劳教一年六个月。
劳教结束没多久,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他再次走上盗窃之路。今年1月至4月,他分六次在市区天雷巷菜场口、公园路中山公园门口、九山路等地盗取多辆摩托车、助力车,涉案金额达6000多元。
“对起诉书内容,有没有异议?”
“我看过起诉书,但我不识字,让别人读给我听过,但有些地方听不懂。”没想到,简简单单的两张起诉书,对他来说就像看天书一样。
法官做了一番解释后,季城表示认罪。法庭当庭宣判,他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因为他不会写自己名字,最终,法官让他对着起诉书上他自己的名字抄一遍。
他憨憨的表情,令在场的人都对他的身世产生了好奇。
7岁时离家出走成流浪汉
“我爸爸是修自行车的,妈妈患有羊癫疯。家里很穷,连给我读书的钱也没有。”季城说的话,大家都难以置信。因为在大部分人看来,就算再穷,但孩子的教育是不能忽视的。
他称自己没有兄弟姐妹,在他的记忆里,小时候每天下饭的只有大白菜。7岁那年,他离家到处流浪,靠捡垃圾养活自己,晚上就睡桥底下,偶尔有“同行”送上的破棉被和残羹冷炙就是让他感到最幸福的礼物。
“这么多年有没有跟父母联系过?”法官问。
“偶尔会去看一下妈妈,她在市区水心邮局附近的外婆家里养病。”说完后,季城沉默不语。
“那你爸爸呢?”
“老家拆迁了,不知道爸爸住哪,他和我没关系。”他的言语冷冷的,毫无表情。
“你爸爸怎么会和你没关系?如果他们知道你今天因为盗窃被判刑,他们也会伤心的。”
“我只觉得对不起我妈妈。我爸的死活和我没关系,反正我是不会认他的。”季城说,18岁那年曾回过家,然而跟父亲闹矛盾,他再次离家出走,从此告别这个令他毫不留恋的家。
法警带他离开时,女法官看了他一眼,怜惜地说:“人总不能一辈子流浪下去,你出狱后要回到父母身边,因为人终究要回归到家庭,没有谁不需要亲情的关怀。”
季城没有说话,在他转身的时候,他仰了下头,他的眼圈很红,似乎在努力抑制即将流出来的眼泪。
快走到法庭门口时,他回头说:“以后不会再去偷了,会好好找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