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温州永嘉瓯北镇新桥村村民反映,村里的569套安置房多数被村干部占有。根据公布的名单显示,仅前任村支书一家就获得55套安置房。
新桥村与温州仅一江之隔,近年来村里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房价接连攀升,部分村民至今没有一套安置房。那么,村民反映的情况是事实吗?
昨天,就这批安置房相关问题,永嘉县政府一一作出回应,并表示若发现有违规现象一定坚决纠正,并将追回有问题的安置房。
村民:村干部名下各有数十套房
2007年,永嘉瓯北镇新桥村由于土地被征用,村里获得569套安置房建造指标,作为拆迁户和失地农民的安置用房。
最近,村民眼看着房子就要结顶了,却没有自己的份,心里很是着急。
村民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名单,是由新桥村村委向村民们公示的569套安置房分配名单。
名单显示,单村中村干部就分配了316套房,其中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家55套,支部委员林成龙家50套,支部委员胡佐永家24套,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家13套,村委员唐福新家15套……共分配了316套安置房。
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各购得65套和44套。
另外144套中,80套分给了拆迁户,剩下的用于抵工程款以及代建费。
难怪村民们要着急了,为什么名单显示大部分安置房分给了村干部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呢?
回应一:569套房是三产安置房,可有多种用途
昨天晚上,永嘉县政府对此事做出了回应。
“这个安置房是三产安置房,有其特殊性。”相关领导表示。
永嘉县政府解释,永嘉瓯北新桥村的三产安置房是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返回给村里的二、三产安置项目,用于“鼓励和支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兴办企业,发展二、三产业,安排农民就业”。
政府明确二、三产返回地用途:建设标准厂房;用于旧村改造安置;由县政府收回后公开出让,部分资金返回给村集体;建设经营性项目等等。
永嘉县政府有关人员表示,因此新桥村的三产返回安置房不同于政策性保障安置房,也区别于城镇拆迁安置房。
回应二:村干部名下房子只是“挂靠”关系
那么,为什么有的村干部名下竟有几十套房子呢?
永嘉县政府相关部门解释,2007年以前,新桥村建成了一、二期安置房215套,以建成成本价每套13.6万元、16万元分配给村民。
而这569套房子是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设计中建安置房569套,同时把1—2层建成商业用房用于今后出租,以此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由于预算此项投入资金巨大,而当时村集体没有资金,于是村里决定将部分安置房出售,回笼资金用于1-2层商业用房建设以及村民福利支出。
2007年,新桥村三产安置房分配方案公示后,村干部、村民都可以认购。
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比较疲软,认购形势不乐观,所以村两委干部动员村内、村外的人员进行认购。
可是,因为三产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必须是本村村民,故经村两委干部动员,认购的村外人员都要挂靠在新桥村村干部或村民名下,故出现了一个村干部名下几十套房的现象。
回应三:县政府将追回有问题的安置房
新桥村村民对这批安置房的去向还反映了不少问题,其中包括:有村干部一人被“奖励”四套房子,实为赠送;两家房开公司低价拿房有违规嫌疑;有村干部趁机低价拿房等等。
永嘉县委、县政府也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
关于有村干部被奖励四套安置房的问题,已经查清确有违规现象,一定将安置房追回。
关于两家房开公司以成本价40万元/套价格取得109套安置房一事,确实违反了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目前,永嘉有关部门正在与两家房开公司和村委会衔接,研究落实有关妥善处置方案。
关于村民反映部分村委会干部和机关干部低价或者免费获得安置房问题,永嘉县纪委正在对安置房出售的名单进行逐一调查,调查清楚后依法依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布。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