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记者 夏芬娟) 物联网产业的异军突起,云计算的开始运用,传统企业纷纷转战新能源……浙江已经掀起一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热潮。为更好地引导浙江传统制造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引导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26条实施意见。
浙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背后动因是什么?“新政”又将如何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为此,记者专访了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所长、省规划研究院副总经济师朱李鸣。
记者:对省委、省政府此次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该如何理解?
朱李鸣: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其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等特性,正符合浙江作为资源小省、制造大省亟待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是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
国际金融危机也加深了我们认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同时强化了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紧迫性。
自国家2009年9月提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海洋新兴、新能源汽车、核电关联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去年10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我省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也随即开展。
记者:浙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如何,还有哪些不足之处?
朱李鸣:近年来,我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培育了一批企业,建设了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创建了若干个产业基地,在一些重点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具备了较好的产业基础。如浙江大功率风力发电整机研发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纯电动汽车、生物疫苗和检测、有机硅材料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的发展也均位居全国前列,还涌现出像海康威视这样的细分领域领军企业。此外,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浙江电子商务发展也成为该领域全国商业模式的创新楷模。
但从整体来看,我们还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产业基地建设进展不快,应用市场开发力度不够大,支持创业创新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保障重点不突出等问题。这些都有待“十二五”期间有所突破。
记者:针对现有产业特点,此次《实施意见》与以往相比最突出的特点是哪些?
朱李鸣:新举措包括科技创新、市场培育、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土地和环境资源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多层面。如果从企业当前发展最急需的要素角度去审视,资金和土地政策是最大的亮点所在。
资金支持方面,在整合相关部门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基础上,省财政预算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5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希望这部分资金能够有效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从前期调研摸底的情况来看,相比资金需求,土地要素的需求更为迫切。因此,意见特别规定了各地应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并提出,在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中,确保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占全部新增产业用地的50%以上。
另一个举措亮点是各市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分别确定了重点发展领域。如杭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生物、物联网、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宁波市重点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海洋新兴等产业;温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这样既重点突出,又避免了相互间的过度竞争。
同时,意见中明确提及的政府培育市场也是以往不曾有过的新举措。
记者:目前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普遍存在高端产业“低端化”的现象,浙江如何避免?
朱李鸣:我省民营经济发达、浙商嗅觉敏锐,但也存在着急功近利、注重短期效应的缺点。多数企业没有耐心去技术研发,导致研发投入普遍偏低。我们调研发现,有些企业的研发投入与销售收入的比值远低于国内平均水平,这样的氛围不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长效发展。
“十二五”期间,激励战略性新兴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和增加投入比重,建立一套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效发展机制,需要政府部门与产学研各界共同努力,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