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9月18日,瑞安一艘摩托艇出海后发生翻船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失踪。10月13日,瑞安市检察院透露,船东郑某与驾驶员杨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检察机关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今年9月15日,郑某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艘摩托艇。在9月17日,该摩托艇通过货车运至瑞安市飞云街道塘头村码头。杨某是郑某的好朋友,曾开过小渔船,郑某就让杨某帮忙将摩托艇停靠好。与朋友黄某约好在9月18日驾驶摩托艇出海到铜盘岛上游玩,郑某让杨某驾驶摩托艇出海。自以为开摩托艇和开轿车差不多,没有驾驶摩托艇资格的杨某,明知当日海上有大风的情况下,仍然答应郑某的请求。
9月18日上午,郑某、杨某,以及受害人黄某、黄某女儿、王某、陈某一起搭乘摩托艇出海到铜盘岛,其间郑某妻子姚某考虑到艇上还有空位,临时决定也一同出海。当日下午1时许,郑某等人返回瑞安途中遭遇大浪致使摩托艇倾覆沉没,该7人落水。郑某、杨某通过自救游至一无人小岛,于次日被渔民救起。黄某、黄某女儿、陈某、王某已死亡,姚某至今下落不明。
郑某事后承认,摩托艇没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没有事先对摩托艇的使用范围和安全性能进行了解,不懂该摩托艇能否在海上行驶,连艇上救生衣的位置都不清楚。杨某则承认自己没有驾驶摩托艇的证照;事故时是第一次驾驶摩托艇出海;之前没有对该摩托艇的使用范围和安全性能进行了解;知道当日海上有大风,但郑某叫他开船他就开了,没有考虑安全问题。
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