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10月2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案。应国权本人共涉嫌“四宗罪”,涉及金额达4亿余元。
据悉,2011年4月21日,温州市检察机关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材料和线索,对菜篮子集团腐败案立案侦查,现该案已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并于今日正式提起公诉。
根据起诉书,该案涉及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应国权和郭洪远、何永莲、陈国凯等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共计16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等4个罪名。该案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高及案情复杂程度在温州市乃至浙江省均属罕见。
据统计,应国权涉嫌参与贪污数额共计22072.83万元、参与挪用公款数额共计9386.5万元、参与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共计11198.54万元,其余15名被告分别参与其中部分相关犯罪。另外,应国权个人单独涉嫌受贿共计25万元。
(通讯员 翁简 钟轩 记者 王科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