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为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开展了“2011天网”专项行动。
今年1月至9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619起,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549起,起诉360人,涉案金额54498.18万元,挽回损失1439.92万,抓获犯罪嫌疑人549名,收缴银行卡1714余张。
据了解,目前宁波市区针对银行卡实施犯罪,主要有三种方式:恶意透支、POS机套现及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银行卡犯罪。
其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银行卡犯罪现象虽比例不高,但往往案值高,社会危害性较大,警方提请广大市民注意。
案例一:
一个账户里的钱被转到18张卡上
今年1月初,高新区公安分局接到卢女士报案称,自己存在某银行卡内的35万余元人民币被转走。
警方通过查询银行卡转账记录发现,卢女士的35万余元先后被转入18张银行卡内。
通过一一查询这些银行卡的开户信息发现,有好几张卡的户主是同一人。
顺着这条轨迹查下去,3个可疑人物进入警方视线。
今年1月20日,吴某、肖某和另一个复姓上官的男子落网。经查,3人都是福建省安溪县人,年龄均为20岁左右。
民警调查发现,三人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上百张银行卡,同时非法持有大量他人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
2月17日,高新区公安分局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案子已移交检察院。
说到身份证的来源,三人交代,有些是从上家手中领到的,有些是从网上购买的。这些用于办卡的身份证都是真的。
据办案的陈警官介绍,银行系统和公安系统并不关联,居民丢失了身份证后,即使在公安系统有备案,捡卡的人依然可以拿着身份证去银行冒用;另外,有些银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对身份信息的核对不仔细,或者即使仔细核对,但光靠身份证上的头像辨认,也可能会有疏漏,这些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案例二
信用卡在身边却被盗刷10万多元
今年3月16日,家住南演武街的汪先生报案称,自己一张信用卡内的10.5万元现金被人盗用。
百丈派出所以盗窃罪立案侦查。
民警调查发现,这些钱是在温州一家连锁便利店刷卡消费的。
据便利店店员反映,3月16日凌晨,有个中年男子曾在店里购买了价值十万五千多元的烟酒,当时店内存货不足,还特地向总部和各家分店调货。他们一开始以为是有人办喜宴,所以一下子买这么多,也没有太在意。
根据技术手段,民警初步锁定了一个犯罪嫌疑人。
民警分析,此人近期还可能用同样的手法消费,于是在这家连锁便利店的所有分店都进行了布控。
3月25日凌晨,这名中年男子又到这家便利店消费购买5万余元的烟酒,在温州警方协助下,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男子是温州人,姓金,35岁,他还交代了自己的同伙小王,也是温州人,24岁。
民警从两人的车上缴获作案用的一台电脑和一只写卡器。
王某交代,今年1月,他通过互联网从国外黑客手中购入银行卡信息资料,然后和朋友金某一起,利用专门的写卡软件和写卡器,制作复制伪卡,由金某拿着伪造的银行卡在超市刷卡消费,买到烟酒后进行转卖,所得赃款两人平分。
受害人汪先生说,自己的信用卡是不需要密码的,只需签名即可,他曾在马来西亚刷卡消费过。
怎样防止银行卡信息被盗
警方提醒市民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一、密码设置应避免使用生日、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易被猜中的数字。
二、刷卡消费时,尽量在知名度高、信誉好的特约商户进行交易,拒绝离开自己视线范围内的任何刷卡行为;切勿随意丢掉交易单据或ATM交易单据。
三、对于需要密码的非接触式网络在线交易,尽可能不在网吧、单位等公共网络上操作;不要随意登录不明网站,小心木马程序套取支付密码;定期更新支付密码。
四、使用电话或网络渠道预订机票、酒店时,尽可能选择知名度高、安全性强的特约商户进行交易,以避免信息泄露。
五、使用手机短信通知,这样可以随时监控银行卡的异常交易,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六、一旦发现信用卡被冒用,一定要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并搜集保存非本人使用的证据,并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徐明岳 郑以富 记者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