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事主正在银行ATM机取款,突然身后一人拍事主肩膀,以掉了钱或者其他借口转移其视线,另一人则在短短一两秒内将一张废卡插入ATM机,接着便故意催促事主快取卡。等事主慌张地拿着废卡离开后,这伙窃贼便迅速将事主卡内的钱取走或者转账。昨天,鄞州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王某,男,今年36岁,江西人。去年3月21日下午5点50分,周先生到鄞州宋诏桥农业银行ATM机处取钱。王某等几名伺机作案的男子围了上来,一名男子突然上前拍周先生的肩膀,提醒说:“你的钱掉了。”周先生回头一看,地上果然有10元钱。就在这一瞬间,和王某一伙的另一名男子迅速将一张农业银行的废卡插到ATM机里。周先生再次面对ATM机时,发现银行卡已经吐出了一半,便取卡离开。第二天,周先生发现银行卡里的66200元没有了。今年7月,王某被警方抓获。
王某交代,从去年3月21日至6月24日,他和同伙作案4起,共窃得87100元。 宁波晚报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尹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