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19日电(记者方列)一场特殊的庭审11月16日在开化华埠镇王家村一民宅里举行。77岁的王老汉因身体烧伤严重,无法坐车和长时间走路,开化法院刑事审判庭破例在其家中开庭办案,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王老汉是浙江省淳安县人,家住开化县华埠镇王家村。今年2月24日下午1时许,王老汉在自家田里除草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火烧草时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747亩,其中杉木用材林115亩,毛竹15亩,疏林地25亩,荒山592亩。而王老汉在救火过程中被严重烧伤。
考虑到王老汉年事已高,且烧伤后行走不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决定对其特殊对待。当天,承办法官专程赶到王老汉家中,公开审理其失火罪一案,当地村干部和村民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中身体虚弱的王老汉情绪稳定,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庭审结束后,王老汉及其家属表示,全家原本想抬着李某到法院参加庭审的,没想到法院能将法庭开到自己家中,法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提供人性化的司法服务,真正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