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昨天下午,省检察院举办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并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显示,今年1月至10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68起1453人,其中查办厅级领导干部7人、处级干部153人、科级干部415人。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严厉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主动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公正规范办案,有效避免错案冤案发生。
职务犯罪行业系统性的窝案串案多,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被查官员经常是一窝一串。
今年5月以来,围绕在办案中发现的道路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开展了惩治和预防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到昨天为止,检察机关在该系统查处案件68件70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20人,涉案总金额达到2400万元。
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案件198件271人;立案查处医疗卫生、教育、交通、水利、土管和城建等领域贪污贿赂案件235件251人;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和企业改制等领域查办渎职犯罪案件79件89人。
杭州市两级检察院查办行业系统性窝案串案28起106件135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82%和85%;义乌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查处假冒侵权商品职权,伙同社会自由打假人员索取收受违法商户贿赂案件,共查办11人,涉案金额100多万元。
行业系统性腐败案
拔出萝卜带出泥
通报表明,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有949件1170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超过八成,达到83.6%。
检察机关查处的渎职案件219件283人,其中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93件,占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42.5%。
省检察院立案查办了省高级法院原专职委员童志兴受贿案、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张平平受贿案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唐建章滥用职权案。
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全省检察机关把强化法律监督和查办司法腐败案件紧密结合,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
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8人,其中贪污受贿犯罪26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犯罪22人。
贪污受贿大案超八成
司法腐败案也不少
权钱、权利交易等贿赂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今年立案的贿赂犯罪人数占全部职务犯罪人数的54.8%,并且贿赂手段更加隐蔽,出现了采用入干股、合作投资、特定关系人受贿等新型受贿犯罪。如湖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章勤芳以“借”为名,向顾某借款90多万元,为达到占有借款的名义,通过出租挖掘机收取租金和分红的方式,最后实际向顾某索取88万多元。
工程建设、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土地管理等领域职务犯罪仍然易发多发,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等资金密集、监管难度大的环节职务犯罪高发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新领域、环节的职务犯罪不断涌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成为检察机关反渎工作的一个重点,今年已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查处渎职侵权犯罪9件9人,其中6人系生猪检验检疫环节,3人系猪肉加工流通环节。
职务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在强化办案力度的同时,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从去年10月开始,人民监督员制度从试点转为正式实行,第三届人民监督员有900余人,其中省检察院直属人民监督员就有175人。来自社会各届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对案件的处理提出监督意见,有效防止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可能出现的差错、防止和减少办案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规范执法。
据统计,自2003年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至今,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办质量逐年提高,起诉率由80.8%上升到91.6%;不诉率和撤案率分别由19.2%和5.7%下降到8.5%和2.8%。我省自侦案件撤案率由2003年的11.1%下降至2010年的4.2%,全省今年已侦查终结1326人,提起公诉1033人,有罪判决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