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
加快构建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是《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
如何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记者采访了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胡坚。
记者:我省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目标是什么?加快推动我省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有哪些主要任务?
胡坚:文化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黄金产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年来,我省文化产业蓬勃发展。2010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056.09亿元,占GDP比重达3.8%。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占全省GDP比重7%,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决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在空间布局方面,《决定》提出,要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积极培育全国一流的文化产业中心,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发展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形成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县(市、区)。在产业结构方面,《决定》提出,要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影视服务、文化会展、文体休闲娱乐、文体用品制造等优势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教育、工业、工程设计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在所有制方面,《决定》提出,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
二是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为推动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质量和效益,《决定》提出要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即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抓好一批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具有先导性的重大工程和项目;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三是加强现代文化市场建设。《决定》把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作为文化市场建设的先决性条件,提出要加快发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服务消费。《决定》又从建设文化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网络等新兴市场、资本市场和现代流通渠道等角度,提出了构筑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主要任务,即要重点发展书报刊、电子音像、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广播影视、工艺美术等产品市场,有序发展文化人才、信息、技术等交易市场,加快网络线上交易与线下物流结合的文化产品流通模式建设,加快建立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加快构建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
记者: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我省将出台哪些主要举措?
胡坚:未来几年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省实际工作推进的力度和落实程度。我们要着眼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这一总体目标,强化组织保障和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在工作载体上,《决定》提出要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文化产业发展“122”工程,着力培育100家重点文化企业、2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助推20家文化企业上市。二是在组织保障上,《决定》提出要实施党政领导“一把手”工程,加强对文化强省建设的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三是在财政投入上,《决定》提出文化建设投入“两个高于”,即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时期。《决定》还提出要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对影视发展、动漫产业、文化走出去等进行重点扶持。四是在政策保障上,《决定》提出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对重点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在土地上予以优先支持,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的扶持政策执行期再延长五年等政策。
记者: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决定》对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作出哪些具体部署?
胡坚:近年来,我省民营文化产业异军突起,民营资本大量进入了文化产业领域,投资规模和经营领域不断扩大,涌现了许多发展的亮点。未来几年,民营资本仍然是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此,《决定》提出,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培育和扶持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大力支持中小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决定》还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文化实体,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土地征用、规费减免、财政扶持、投融资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