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
日前,温州市区4家瓶装燃气公司向社会作出承诺:从12月1日开始,严格贯彻封口管理、封口标识备案制度,拒绝为无证经营点提供气源,严格执行螺丝瓶、超期瓶置换规定,拒绝充装改装瓶。
那么,这些企业是否全面履行了承诺?昨日,市城管与执法局对市区4家瓶装燃气企业所属的6个储配站、1个供应点进行了抽检。在检查中发现了不少问题,并进行现场取证、勘查笔录。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市城管与执法局一路检查人员,分别检查了温州市华昌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和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储配站。在华昌公司的储配站外,一辆运输车正运输充装好的钢瓶出门,检查人员上车检查,发现有4只5公斤装钢瓶没有封口,另有几只钢瓶存在燃气企业标识缺失、铭牌模糊不清等情况。储配站站长项阳明解释说,他们委托厂家生产的封口,5公斤装的还没有到位,无法封口,过一两天就能运到,到时将对所有充装出站钢瓶进行封口。检查人员对查到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取证。
在华昌公司储配站内,一名货运三轮正载着七八只钢瓶准备出门,车夫看见执法人员,扔下车子就跑。执法人员发现,车上的钢瓶都已经充满,并上了华昌公司的封口。带队的监管中心副主任林军说,从这个人的逃跑举动来看,他可能在为非法经营点运送钢瓶。
在长江能源储配站,出站的钢瓶都有封口,但执法人员同样发现站内有一辆载着充满气的钢瓶的电动三轮车,车上发现一个记账本,上边有运送到永中等地的记录。储配站工作人员先是解释说,这辆车只是在站内运运空钢瓶的,后来在记账本面前又改口说,因为运输车辆不够,这辆车也用来往外面运钢瓶了。执法人员指出,没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不能运输燃气钢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明察的同时,市城管与执法局副局长吴洪广带着另一组检查人员,对市公用集团下属温州市华颢燃气有限公司的杨府山储配站和瓯海直配储配站进行暗访。在杨府山储配站,检查发现出站煤气钢瓶已做到100%封口;但在瓯海直配站,却发现一辆出站车辆上的全部钢瓶都没有封口。站长蔡某说,公司已经开会通知并布置好了,从12月1日起出站钢瓶全部要做到封口,但当天事情一多给疏忽了,操作工序没有执行。
当天中午,华颢公司对蔡某作出停职检查、扣除当月全额奖金的处罚。
12月1日下午,检查人员继续抽查了昌泰电力梅屿储配站、华昌公司西山供应站、华颢公司黄龙储配站。在华昌西山供应站,检查人员发现了一只超期钢瓶,已经充满气并有华昌公司的封口,检查人员取证并做了现场勘查笔录。林军说,他们将在调查取证后,对华昌公司上述两处问题进行立案处罚。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