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昨天,在永康市舟山镇初中,学生们正专心聆听老师讲课。安静的课堂环境与往日的嘈杂形成鲜明对比。
“以前一些学校周围噪声不断,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永康市检察院行政执法监察科科长胡志元说,“今年8月至9月,我们陆续对全市学校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污染情况进行取证、立案通知。”此外,永康检察院还多次与永康法制办一起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的污染问题进行多渠道联合整治。
一系列的动作令学校周边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当我们再次走访学校时,感受到的是安静的环境,以及师生们的笑脸。”胡志元说。
永康市检察院的频频“亮剑”,得益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鼎力支持。今年6月,永康市委市政府下发《永康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以红头文件形式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据了解,此举在我省尚属首例。
该文件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目的、原则、监督范围、内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监督范围覆盖了各项行政执法行为,所受理的案件除了上级转、交办,还可接受公民举报、来信来访,也可自行发现。
同时,为防止越权,《暂行规定》严格限定,除特殊情况外,检察机关必须遵循事后监督原则,不得干预或参与执法活动。对有贪污、渎职等犯罪嫌疑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立案侦查。
永康检察院还创建了反贪侦查利器———“行政执法信息库”。该信息库已拓展为6大库41小库和25个子库,囊括人员、线索、查处、产权交易工程、执法资料和行业规范流程等10万余条行政执法信息,这等于给监控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装了“电子眼”。
行政执法信息库主要应用于反贪、反渎、侦查科等部门。目前,运用信息库开展职务犯罪分析、提出预防建议123份,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立案35件。依靠数据库破案达89件,占69.9%,不少部门负责人将其誉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永康一些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认为,给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套“紧箍咒”,在倒逼机制下,更有助于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