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
小吕22岁,宁波小伙。
去年,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小他三岁的外地姑娘小凉。
两人一见钟情后坠入爱河,很快有了结婚的念头。
小吕的父母起初反对,无奈儿子喜欢,只好同意。
小凉的姐姐借给小吕两万元用于装修新房。小吕家人也给了小凉3万元聘金。
由于小凉未到法定婚龄,两人没有登记领证,只是在村里办了酒席,以为这就算结了。
小凉“嫁”到了小吕家后,和公婆一起生活。
但没过多久,两人生活习性上的差异逐渐暴露,矛盾越来越大,婆媳关系也紧张起来。
几个月下来,当初恋爱时的激情早已不在。
今年7月,双方决定离婚。
但小吕要求小凉返还3万元聘礼,小凉则要求他返还两万元装修费。
今年10月初,双方因意见有分歧闹上法院。
江北法院经审理,发现两人并没登记,婚姻关系根本不成立。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决定由小凉返还小吕一万元,小吕还给小凉两万元。但由于小吕不愿归还,小凉家人只好决定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