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明年鹿城区慈善总会拿出100万元设立“助人为善”专项援助基金,用于救助该区范围内见义勇为的好心人。
据悉,该资金的援助对象分为两类,一是鹿城区范围内对老年人或残疾人、妇女、儿童摔倒或遇险实施救援的好心人;二是针对救援摔倒或遇险人员反遭诬陷并被司法诉讼的好心人,由区慈善总会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并由“助人为善”专项资金承担诉讼、赔偿等费用。此次“助人为善”专项援助金总数为100万元,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凡鹿城区范围内见义勇为的好心人,都可向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也可由他人推荐上报,区慈善总会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