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
因对女友另有新欢心生怨恨,鲁莽男子用武力保卫“爱情”,一怒之下持刀砍伤情敌与女友。日前,该男子被义乌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
27岁的刘勇是贵州人,曾因扰乱单位秩序被义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
几年前,刘勇与同在义乌打工的老乡苟某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在老家摆酒设宴后共同生活在一起,还生有一个女儿。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一直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后来两人感情出现裂痕,苟某向刘勇提出分手,并与男子田某确立恋爱关系。刘勇因此对田某深感痛恨,认为是田某破坏了他与苟某之间的感情。
今年4月6日,苟某提出要和田某一起过日子。刘勇假装同意,并藏了一把菜刀准备报复田某。当晚11时许,田某来城西街道横塘村村口接苟某,刘勇乘其不备,用菜刀朝田某右手臂砍了数刀,致使田某右上肢受轻伤。苟某见刘勇用刀砍田某,就去阻拦,结果手臂也被砍伤。刘勇随即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