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本周记者在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值班,碰到的劳资纠纷明显增多。
12月13日中午,浦江县华欣花园小区工地上发生危险一幕,两名男子爬上了工地北面一座40多米高的工程塔吊。据了解,两人在该工地上辛辛苦苦干了3个多月,工资未领到,包工头却跑了。后经当地警方和劳动部门协调,两人爬下了高高的塔吊,拿到了3万元工钱,但也因此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15日,外地来金华打工的小黄反映,称她在市区一家服装店做营业员,最近在她当班时,店内被偷了几件衣服,结果她被公司扣了1700多元工资,扣罚的数额是按被丢衣服的售价确定的。后记者联系该店店长,对方称,这是公司规定,他还怀疑,偷衣服的可能就是小黄本人,但苦于没有证据。
次日,记者就此请教了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表示,劳动者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应该如数发放。如果因劳动者失职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进行赔偿。此外,用人单位也不能一次性扣罚劳动者当月工资的大部分,使劳动者生活失去保障。经记者联系,市劳动监察支队将受理协调此案。
15日,在东阳一家酒店打工的郑女士来电反映,称她在进入该酒店工作时,被强制收取了500元的服装押金。现在她已辞职离开该酒店,但酒店却没有把这500元钱退给她。经记者联系,次日该酒店一负责人答应退还郑女士500元钱,但对方称,这是酒店领导特别批准的,他们并不知道有关法律严禁用人单位收取工作服押金的事情。
本周,类似的劳资纠纷不少,以拖欠、克扣工资的居多。办企业、开商场、包工地,需要老板个人的能力、魄力,但一个企业的成长、一家商场的做大、一处工地的完工,并非依靠老板一己之力,更多的是靠大量劳动者的拼搏和努力。劳动者给你打工,你支付人家工资,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的事情。
年关已至,有关部门对劳资纠纷应格外重视,确保广大劳动者尤其是外来民工顺利拿到辛苦钱,让他们过上一个欢喜年。对违法欠薪、违法用工的用人单位,决不手软。
除此之外,劳动者也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当遭遇劳资纠纷时,可以向当地工会、劳动监察大队、法院及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求助,切勿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本报“打工者热线”日前也已开通,劳动者遇到麻烦可以及时和本报联系,热线号码是9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