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 衢州市区徐家坞的姜先生花500元钱买回一只“怪鸟”,它鸟身猴面,又像猫头鹰,经上网查询,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姜先生说,想将它放生。
记者联系了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称,市民可将动物直接送到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登记后予以放生。
衢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方面提醒市民,切勿轻易收购类似的珍稀动物,否则很可能触犯法律。若发现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种国家级保护动物,可向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举报,电话为3081230。(记者 汪剑弘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