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银行卡没被偷,里面的钱怎么不见了?最近绍兴市破获的一起银行信用卡“烧卡”(复制)诈骗案件,再次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今年11月,绍兴警方接到市民阿强(化名)报警,称自己的银行信用卡内的6万元钱不翼而飞。警方相当重视,立即展开侦查工作。根据相关线索,前不久,办案民警在市区东街一个小弄堂内,将两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和蔡某抓获。
据了解,梁某29岁,蔡某38岁,都是台湾人,他们携带电脑、烧卡设备和空白磁卡等工具,来到绍兴作案。两人先是用专门的手机,与“上层公司”取得联系,取得一些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姓名、卡号和密码等信息,然后通过电脑和烧卡设备,将这些信息刻录至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空白信用卡内,这张卡带有黑色磁条,一旦被录入了相关信息,一张银行信用卡就复制完成了。记者了解到,烧卡设备,简单地说,就是一种专业的复制刻录设备,而所谓的“上层公司”的相关具体信息,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梁某和蔡某就是利用此“烧卡”手段,通过“上层公司”取得阿强的银行信用卡信息,不用和阿强有任何接触,就能复制出一张和阿强手上一模一样的银行信用卡。之后,两人于今年11月18日中午12点至11月22日晚7点间,在市区和绍兴县的某银行ATM机上,先后用这张复制的银行信用卡,提取现金6万余元。在审讯中,梁某和蔡某交代,他们在湖北、湖南、山西等地均用同样的手法作过案。
此类“烧卡”作案人员的流动性很强,一般不在一个城市逗留太长时间。虽然梁某和蔡某落网了,但“烧卡”案件还没有从根源上杜绝。因此,银行既要保护好持卡人的重要信息,也要在ATM机周边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不法分子安装的读卡器、监控录像机等伺机窃取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的机器。同时,市民自身也必须提高防范意识,比如在ATM机上取款时,不仅要遮挡好密码,最好把银行卡的账号也遮挡起来,并妥善保管好交易凭证,不可随意丢弃。此外,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也不要轻易透露个人相关信息,一旦在银行ATM机附近或其他地方发现带有黑色磁条的白色磁卡,一定要报警,以便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调查。绍兴日报 记者 俞佳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