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日前,省政府发布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省要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发展城乡一体化。
根据规划,我省健全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到2015年,基本实现区域、城乡社会养老服务均等化,力争实现每100名老人平均拥有床位数3张,其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全部床位数的50%。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全省11个市和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均建立一所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完善孤残儿童保障制度,实现集中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的70%、分散养育标准不低于集中养育标准的60%,并力争完成1万名孤残儿童的康复治疗任务。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全省平均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实现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不低于城镇平均标准的75%。同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特别是重特大病的救助力度,到2015年,全省医疗救助年人均筹资额达到15元以上。并将供养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账核算,确保五保、“三无”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
着力加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居民自治制度,推广直接选举,降低非本地户籍社区居民参选“门槛”,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率力争达到60%以上。健全社会组织培养监管机制,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提高公信力和影响力。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拥有专业社工人才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