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2日讯
农户只需缴纳3元,就可以为自家农房上保险。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2011年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7.32%,农户参保积极性高涨。
2006年11月,省政府下发的〔2006〕67号文件明确,全省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行“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模式,保险主体为全省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户,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按照风险系数,将全省划分为两大风险区域:一类风险区域为温州、台州、舟山、丽水等4个市;二类风险区域为杭州、宁波、绍兴、湖州、嘉兴、衢州、金华等7个市。二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户保费标准为每年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省财政补助3元,市、县财政补助4元。
金华市自2006年开始推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目前这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在全市正常开展。市发改委体改处处长吕利军介绍,2011年全市有100.89万户农户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到97.32%,赔偿金额577.95万元,其中婺城、金东、东阳、义乌等县(市、区)农户参保率达100%。
据了解,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因遭受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的,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1.8万元(即每户最高赔付1.8万元),其中每间为3600元(即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
今年兰溪市遭遇“6·16”、“6·20”两次特大洪灾,全市16个镇乡(街道)不同程度受灾,部分村损失惨重。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帮助农户抗灾自救、重建家园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理赔198件,赔款金额达65.72万元,受到了广大农户好评。据统计,2011年兰溪市共有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农户16.23万户,参保率达99.87%,理赔598件,赔款金额达178.20万元。
另据了解,2012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已经启动,全市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即日起可参保。金华日报 记者 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