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天台雷锋乡的杨伟坚先后5次在该县妇幼保健所为幼子做体检,但医生未能检出孩子髋关节的问题。他认为,该保健所医生检查时不负责任,贻误了孩子的病情,随后状告该妇保所,并提出了24万余元的索赔请求。近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杨伟坚称,儿子小杨一个多月大的时候,他带儿子去县妇保所体检,发现医生在未对小杨的髋关节进行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认定髋关节活动佳。
其后,杨伟坚又先后4次带儿子到妇保所体检,医生们也从未对髋关节部位进行检查。2010年6月初,杨伟坚发现儿子走路时步态怪异。6月中旬,他带儿子到浙江省儿童医院检查,被该院诊断为双髋半脱位。
随后,杨伟坚带儿子入住上海市儿童医院治疗。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天台妇保所在保健体检时未能及时发现小杨的髋关节异常,存在漏诊及延误治疗的过错。
庭审中,杨伟坚及其代理人认为,妇保所作为医疗单位,负有对患者合法、及时、正确诊疗的义务,髋关节检查是婴幼儿体检的必检项目。妇保所医生5次体检均未发现问题,延误了治疗。
妇保所认为,先天性髋关节脱位,不属于对儿童筛查保健的范围,国家也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检查髋关节,因此妇保所不存在工作过错。
法庭辩论告一段落后,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因各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来源: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