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当年一念之差,童某成了网上通缉犯。逃跑路上,他还带着8个月大的女儿。看着年幼的女儿跟着自己颠沛流离,他内疚不已,最终选择了自首。
他说为了女儿选择自首
30多岁的童某是湖北人,几年前到宁波打拼,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美发店。为了多赚钱,童某等人动了歪心思。2009年12月至2010年7月间,他和朋友招募、容留了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案发后,童某等人都跑路了。此时,童某的女儿才8个月大,他不忍心丢下女儿不管,只得带着女儿一起踏上逃跑之路。
童某带着女儿逃跑时,身上的钱并不多,孩子一个月要吃4罐奶粉,每月要上千元的开销。为了不让孩子饿肚子,童某必须出去工作,可他已经被列为网上通缉犯,身份证不能用,工作很难找。好不容易找到工作,没做几天,又因为怕被抓,不得不继续逃跑。
因为是在逃跑,他只敢在宁波周边的一些小村里租住民房,几天就换一个地方。没多久,他就意识到,女儿和别的孩子比起来太苦了,如果继续这样逃下去,将来孩子读书也是个大问题。
2011年8月4日,童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他说:“我不能再让女儿跟着我过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了。”
听到一声“爸爸”,他泪如泉涌
江东法院于近日审理了此案。
考虑到童某自己对法律并不清楚,而且家庭条件不好请不起律师,经过法院指定,由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开庭时,童某自愿认罪,他始终念叨着“我对不起女儿”。
昨日,法院对童某进行宣判。童某的妻子带着女儿在审判庭外等候判决,小女孩似乎一点都没有发现母亲脸上紧张、担忧的表情,自顾自玩得挺开心。童某数次回头,望着在门口的女儿。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童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庭审一结束,小女孩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哭了起来,站在法庭门口哭喊着“爸爸”,童某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宁波晚报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凌云 东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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