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过几天会给中介费的,现在却反悔了,以各种理由推脱,电话也不接。”春节临近,义乌邀巴巴房产中介的房产经纪人小林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这已是小林近段时间第二次碰到客户“跳单”的事了。
记者走访了解到,在当下二手房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义乌房产中介不但生意冷清,还时有“跳单”发生。“有的客户为了省掉中介的佣金费,干脆抛开中介与房主直接交易,有些是有备而来,恶意‘跳单’。”
跳单:就是买房人通过中介看房后,跳过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公司代办过户服务,以此逃避或少付中介费。
【个例】
看了5次房
突然说不买了
前段时间,小林辛辛苦苦陪一个客户到处看房,各方面都谈得差不多了,“煮熟的鸭子却飞走了”。
这个客户姓马,东阳人,在义乌做生意,想把房子买在离义乌近点的东阳境内。小林第二天就替马女士找到了一处合适的房源,并前后陪她及其家人看了5次房。“她说当天晚上会给我一个明确答复。”不料到了晚上,马女士却说不想买房子了。
除了表示“无语”,小林也没多说什么。不过后来的事让小林很气愤。
两天后,小林得知该房源已销售。“怎么这么凑巧,我刚陪人去看过,房子就卖掉了。”小林不禁起疑。一番查询后,小林得知这套房子的新主人就是马女士。而当初签订看房协议时,马女士用的是假名字。
“她明显就是事先预谋好的。客户与房东私下交易确实时有发生,但是用假名来签协议的,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小林有苦说不出。
看中的房子
突然有了新主人
“去年7月底,义乌廿三里人丁某来到我们公司,说想在城区买套房子。”了解丁某的条件后,小林很快帮其找了一些房源。
从去年7月底开始的一个月内,小林陪丁某先后看了10多次房子。最后,丁某看中了江东街道后成小区的一套房子,但可能是价格太高,没有马上成交。
“经过多次还价,价格最终降到了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范围。”小林很高兴,正当他准备将这一消息告知丁某时,丁某却提前打来电话。“那套房子已经被卖掉了。”丁某在电话中告诉小林。
房子被卖给其他人,这种事情小林也曾多次碰到,但经过查询,小林发现了一些问题。
去年10月,网上再次出现了这套房子的出售信息,联系人正是丁某。原来,丁某看中这套房子后,让自己的合伙人将其买下,重新装修之后再将其出售。
多方调查后,小林找到了丁某。“他表示会补交部分中介费,但现在反悔了。”小林很无奈。
【记者调查】
二手房交易玩“跳单”
房产中介坦言很受伤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义乌多家房产中介,对方大多称遭遇过“跳单”事件。
小林说,对于一些买主的“跳单”行为,中介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追回中介费,但这也存在取证难,起诉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正如我碰到的“跳单”客户一样,这些都是‘恶意跳单’。”小林说,“但有时明知如此,我们也无可奈何。”
义乌邀巴巴房产中介负责人郑先生表示,目前义乌中介市场上,这种“跳单”行为时有发生。“近段时间,我们公司就遇到了3次客户‘跳单’事件。这也是部分买主缺乏诚信的表现。”
“干中介最怕遭遇‘跳单’,辛苦几天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义乌宾王路某中介机构的吴小姐也赞同小林的看法,“作为中介,要收集房源,带客户看房,一套房子往往要带买家去看好几次,辛苦好几天。”
据义乌工商部门统计,目前在义乌正式注册的大大小小的房产中介超过200家。有中介人士坦承:“义乌的房产中介多而杂,行业间竞争也很激烈,这也会促使一些‘跳单’现象的发生。”
大多为了不付中介费
中介服务差也是缘由
采访过程中,记者询问了多名购房者。不少人表示自己在接受中介公司服务时,也曾有过“跳单”念头,原因几乎一致:可以不交或少交中介费。
“房产中介不能老是喊冤,也要从自身找原因。”市民朱先生认为,房产中介既不是高科技行业,也不需要多大成本,租个门面,摆张桌子,安个电话就能开张,利润却高得惊人。
在邀巴巴房产中介,记者了解到义乌二手房的中介费用。“房价200万元以内,收取1%中介费;房价200万~500万元的,收取0.9%中介费;房价500万~1000万元的,收取0.8%中介费;房价1000万元以上,收取0.7%中介费。”
购房者王小姐说:“想在义乌买房,掏几万元的中介费是很正常的。”购房者之所以找中介公司,就是为了找到好的房源。“中介掌握的信息全面,我们自己要上班,没精力去找,通过他们就能获取又多又快又准的信息。”王小姐说。
另外,中介公司服务不到位也可能引起“跳单”。小林说:“主要发生在新业务员身上,他们刚接触这个行业,对一些情况不太了解。比如客户想了解房源情况,他们讲不清楚,或者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让客户觉得浪费时间。
【措施】
看房前签订协议合同
经纪人要盯紧客户
为防止客户“跳单”,义乌一些中介公司建立了一整套预防机制,比如核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及其他证件,注意对第三方信息的保密,提高客户对中介公司的依赖度。“操作上有难度,因为客户会觉得不需要这么多证件,像是在查户口,而不是看房。”
“不少‘跳单’是在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发生的,签了协议还被跳的就很少,因为这样的情况下‘跳单’,中介方可以索赔。”小林说,即使没有签订协议,也有可能追回中介费。“不过,诉诸法律时间成本太高,如果金额不大,很多中介就懒得追究了,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跟客户协商处理。”
小林认为,看房前要与客户签订协议合同,买、卖、中介三方都最好到场。“有经验的经纪人还会‘盯紧’客户,他们知道怎样的服务客户最喜欢,什么时机打电话效果最好。”
【律师】
签订协议合同非常关键
最好记录整个成交过程
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京华表示,根据合同法,中介公司、业主、购房者三者所形成的是合同居间关系。作为中介公司,它的法定义务就是为购房者提供信息,并给两者创造购房成交机会,这样才能得到报酬。
金京华说,中介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要尽可能地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在看房和与房东谈判时,要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签订协议时,要查明看房者的身份信息,并保留其复印件。这样,在遇到“跳单”纠纷时就可维护自身权益了。
针对小林所碰到的两个“跳单”事件,金京华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马女士利用假名签订协议,这是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查明的,如协商不成,小林所在的中介公司可以走法律途径。”金京华说,“第二个例子中,中介公司是跟丁某发生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相对性,合同只对丁某有约束力,在约束范围上出现障碍。这不能说是‘跳单’行为,而只能说是丁某不诚信。”
另外,有律师指出,要减少或消除“跳单”,中介公司不仅要提高服务质量,还要让人了解中介的性质。“房产中介要花人力去搜集信息、聘请人员,还要承担违约成本,不是只带人去看看房这么简单。”
对于买房者,他也建议,买方尽量不要跳过中介公司与卖方私下交易。如果认为中介公司的服务费用过高,可以在签订协议时就服务费用重新协商。
- 限购令到期新政细则未出 金华中介:暂按老政策执行
- 2011年二手房成交十年最低 不及2010年一半
- 二手房还是市中心的抗跌 年初想买二手房的看看行情
- 二手房市场难抵楼市“寒流” 中介面临重新洗牌
- 年末二手房市场整体平淡 房产经纪人忙着卖商品房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