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0日讯 在规划、设计、修建新小区时,接规定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改作他用。
但在市区东升苑小区,许多居民遭遇了这样的尴尬——小区物业管理用房被街道占用了。最近一段时间,东升苑小区的部分居民和业主委员会先后通过各种方式,向社区、街道讨“说法”。
想对被占用说“不”
东升苑小区是个安置小区,住户有800多户,居住人口超过2000人。老沈搬到该小区已经7年了。“我们这里住的老年人多,都希望有个活动场所。”老沈说,前几年,他们大多在小区里活动,一直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后来听说小区本来是有配套物业管理用房的,但一直被街道占用。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李主任告诉记者,小区配套用房被新嘉街道占用多年,小区居民和第一届、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一直在呼吁,并与社区、街道等部门进行过多次沟通,但至今仍无结果。
“街道去年给我们租了一个地方,作为小区居民活动场所。”李主任说,但他们还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活动场所。昨天上午,他和另外几名居民再次来到花园社区,继续“维权”。采访中,一些居民仍希望,街道撤离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有功能。
昨天,记者来到该小区的配套用房,只见整个房屋共有3层,面积较大,里面设置了新嘉街道综治中心、新居民事务所、司法所等部门,门口都挂有醒目的招牌。
街道称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来解决
“我们为这件事也很头疼。”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朱惠芳昨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区干部也有自己的苦衷。她说,社区部分居民曾多次反映此事,社区、街道也进行了积极解释,并采取了相关措施。
新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保华告诉记者,居民所说的小区配套用房当前街道是在使用,里面都是街道相关部门,为居民提供调解、治安等各种服务。街道和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协调,去年相关部门还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相应的使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到今年底截止。与此同时,街道还另外租了一个场地作为居民的平时活动场所,并请人负责日常管理等。
“居民平时有活动,还可以到现在的社区居委会。”新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丁宗仁说,花园社区办公场所一直比较紧张,目前社区居委会的场所也是街道租的。“除了5楼有会议室外,6楼还专门设置了居民活动场所。”丁宗仁说,社区活动场所是可以共享的,东升苑居民过来也非常方便。记者从社区了解到,社区居委会已设立了健身房等,供居民前来锻炼、休闲等。
新嘉街道相关负责人说,街道会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需求,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心声,并想办法解决。同时也希望居民能够理解和支持街道的工作。“无论是谁在使用,小区配套物业管理用房是绝不允许拿来出租或经营的!”该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和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
嘉兴日报 记者 姜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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