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0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李风)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全省完成新增耕地21.5万亩。
“我省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对省政府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慈溪、海宁、桐庐等24个县(市、区)都建立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并继续推进‘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省国土厅厅长楼小东说,“2011年浙江开展了垦造耕地大检查,强化质量监管,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全年完成新增耕地21.5万亩。”
然而,伴随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两头扩张和耕地后备资源的不断减少,计划指标不足、规划空间受限、占补平衡困难等矛盾变得更为突出。统计显示,2011年全省共发生违法用地2848宗,违法用地面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2010年分别上升32.75%和11.31%。部分县(市、区)超过了15%,面临问责压力。
对于2012年的耕地保护工作,楼小东厅长表示,将继续推进“百万”造地保障工作,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力度。建设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和地力提升制度,强化新增耕地管理质量。制定完善补充耕地指标异地调剂管理办法,规范指标管理。启动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扩大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