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我是上城区的翰林花园的住户,去年12月28日,我们楼里的电梯坏掉了,因现有物业为临时物业,无法与电梯公司签协议,电梯至今未得到修理,给居民造成不便。我愿意先垫付维修费,希望能够在年前把电梯修好,希望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打算接父母到自己家来的张女士却急坏了:住所的电梯从去年年底坏掉以后,至今没有得到维修,两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家来了以后,又该怎么上下楼呢?张女士家住上城区翰林花园9幢1单元,去年12月28日,电梯坏掉后,他们单元的住户上下楼就都只能靠爬楼梯了。
“我们住8楼,我的腿脚也不好,爬楼梯很不方便,过年时还有亲戚朋友要来,我希望电梯能赶在年前修好。”张女士说,在电梯坏掉以后,她第一时间向物业管理处反映,却得知先前负责电梯维保工作的公司也是临时服务的,在不久前已经撤出了小区,更棘手的问题是,现在的物业管理单位也只是临时代管小区,并没有权力与任何电梯公司签订维保协议。
张女士又向所在的小营街道办事处求助,但街道主任告诉她,要与电梯公司签协议进行维保工作,必须经业主委员会的决议通过,但翰林花园的业委会目前处于瘫痪状态,按照程序,只有重新选举后才能一步一步地解决问题。
“街道主任说年前要修好怕是不太可能了,我就着急了,希望借助市长热线和媒体的力量,尽快解决问题。”张女士说,她向上城区建设局物管科也反映过此事,之后有技术人员过来查看过电梯,估算出维修费用要30000多元,她愿意先自行垫付这笔资金,把电梯修好,以后再和小区业委会方面清算费用。
翰林花园物业管理处也向小营街道提出,让他们物业管理单位和电梯公司签订协议,以便立即展开维修工作,但小营街道对此提议表达了否定意见,街道的梁主任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上的规定,只有和业委会签约的正式接管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才可以和电梯维保公司签订协议。很多业主的法律意识也比较强,物业管理处贸然这么做是不妥当的。”
梁主任说,他们也和现任的业委会成员进行过沟通,但对方并没有积极的回应,所以目前电梯维修事务还没有进展。唯一的办法是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选举出新一任的业委会,再和电梯公司签订维保协议。目前他们已在筹备过程中。
“按照业委会的选举程序,有一些需要公示的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所以要成立新的业委会,大概需要两至三个月的时间。”梁主任表示,即便张女士愿意先自行垫付维修资金,也不能够超越这些法规和程序。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见习记者 陈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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