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一村支书占良田建“豪宅” 当事人被免职
2012年01月19日 14:12:26
嘉宾观点:对村一级机构缺少有效的监管
《代表在线》栏目嘉宾、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该起村干部占良田盖大楼事件一方面反应了当事人徐杏地法律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也反应出监管部门对村一级机构缺少有效的监管。
陈一来表示建议,目前一些村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往往会存在漠视法律的情况。因此,上级部门在保障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应引入村干部权力相制衡的机制,加强监管,保障村民与村委的共同利益。
事发后徐杏地写的一封致歉信。
事件回顾:
2012年1月5日,一网友在论坛发帖《乐清市淡溪镇马岙村,最牛村书记——徐杏地用七亩良田非法建筑个人豪宅》引起围观。
2012年1月8日,记者前往马岙村实地采访。发现村支书徐杏地建“豪宅”已被当地监管部门立案近一年而未执行。乐清市相关监管部门承诺近期给出裁决。【新闻链接】
2012年1月17日,乐清市委市政府做出回应,当事人徐杏地被免去村支部书记一职,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拆除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822平方米违章建筑。
来源: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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