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6日讯 记者从宁波市财税局了解到,2012年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在上半年考试实施过渡政策,下半年考试按财政部新考试政策,也就是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同时报考2个科目并一次性通过考试,才能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今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2月10日至2月21日报名,5月中下旬开始组织考试(统一实行无纸化考试)。一般报考人员,必须一次性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2个科目,并要求一次性通过2个科目考试。考试通过人员,要求在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对于2010年度或2011年下半年已取得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合格人员,可以报考尚未通过的另外1个科目单科考试。单科考试通过人员,必须与2010年或2011年下半年取得的单科合格证配套使用,并要求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财政部以前的规定,会计类专业毕业人员可以免试部分科目。不过,这个规定从今年开始取消。根据宁波的实际情况,宁波具有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计算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允许在上半年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报名前需要审核毕业证书原件,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以持学生证报名,但需要签署报名承诺书,在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试通过人员,要求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宁波晚报 记者 黄剑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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