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8日讯 昨天是正月十六,烟花爆竹禁燃的最后一天,在稀稀拉拉的鞭炮声中结束。今天起,全城将禁放烟花爆竹。昨晚,东南商报派出三路记者,探访烟花爆竹禁放前最后一个晚上的情景,追寻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给市民带来的欢乐与忧伤。
这个春节,烟花爆竹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市民在享受年味的同时,更加关注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空气污染以及意外事故的影响,并在议论中,试图推动公共政策的走向。
现场>>>
市区爆竹声稀稀拉拉
昨天晚上5点50分趁着刚天黑不久,记者骑着电瓶车从江东明东社区出发走访周边区域的烟花爆竹燃放情况。
记者首先在明东社区内走访,并没有发现还有居民在燃放烟花爆竹,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明北社区和明南社区,都没有看见有居民在燃放烟花爆竹,地上也没有看见燃放过后留下的纸屑。此外,记者发现春节期间明东社区内一小店店主设在自己门口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经撤走。
6点半左右,记者在位于灵桥路的报社大楼里听到了几声剧烈的烟花爆竹声。但几声过后,就停止了。和前一晚元宵的气氛截然相反,十分冷清。
7点左右,记者来到了海曙区西湾路附近。这里烟花燃放的情况稍微热闹一些,但三三两两的几声后,又恢复了平静。
禁令前的最后一晚,却没有了“最后的疯狂”,这让记者很是费解。直到一家出售烟花的店主刘先生的一番话才给出了答案:“不少来我这里买烟花的买主都以为正月十五那天就是最后一天,元宵当天早就放完啦!”
说起过年的爆竹声,家住鄞州区都市森林的陈先生有些恼:“家里孩子才两岁,听到声音就哭,有时整晚都不能睡,直到哭累了才睡着。”
陈先生补充说:“过年气氛是有了,但是放的是不是有些多了。”听说昨天是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最后一天,他也舒了口气。
提醒>>>
剩余烟花爆竹将回收
据了解,没有燃放完烟花爆竹的市民,可以与批发供应商联系,要求代为保管或者回收。
2月17日至19日批发商将免费派专车收集烟花爆竹,代为保管。一般烟花爆竹的保质期有3年,还在保质期内的烟花爆竹明年可继续销售。
今天,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四区内的限放区正式进入了烟花爆竹禁放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期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规定,如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烟花爆竹,且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调查>>>
多数网友认为应进一步规范
一边是焰火,一边是灰霾;一边是欢庆,一边是闹心。烟花爆竹燃放,在绚丽绽放的同时,带给人们的心理阴影却总是挥之不去……
正月初七,东南商报官方微博发话题调查,春节放鞭炮,应该禁还是放宽或者予以规范。在参与调查的100名网友中:
33%的网友认为,烟花爆竹产生噪声、环境双污染,还不安全,应该禁!
18%的网友认为,过年,就图个热闹,而且这是传统,应放宽!
48%的网友认为,两者都应该考虑,所以应该好好规范!
东南商报 记者 张明明 汪林 陆麒雯 见习记者 蒋圆圆
保持有限开禁是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趋势
据了解,自1月21日至1月28日,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人身伤害事故达到58起,火灾事故18起。
对世纪花园17幢的其中一位户主来说,烟花爆竹烧毁了他的家;对奉化溪口镇状元岙村的千年古樟来说,顽童的鞭炮让它的伤痕难再恢复;对九龙湖的小黄来说,烟花直刺眼睛的疼痛,将是他龙年最伤痛的记忆。
虽然,今年烟花爆竹的销量比去年少了二成,但对个人来说,烟花爆竹的伤害并没有降低。此外,对越来越关注城市环境的公众来说,利弊平衡的天平也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在一次次对公共政策的争议和讨论中,社会各界才会达成共识,形成较为统一的意见。
从目前来看,公众在烟花爆竹这个问题上意见大致趋向统一:保持有限开禁,加强燃放管理。
烟火散尽后,政府、公众、社区以及社会各界都应该对此进行思考。来年,在规范燃放上面,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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