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9日讯 对企业主来说,员工是最大的财富。面对已经有两个月没有拿到一分钱工资的员工,如果手头一下子有了一笔数目可观的账款,作为一名有良心的企业主,估计都会把员工的工资先付上。
但在平湖创业的江西籍企业主黄金敏却没有这么做。他拿到一笔28万元的账款后,自以为聪明地筹划着抛弃员工连夜举家逃离平湖,把一副烂摊子丢给当地政府。可“聪明”的他终究没能逍遥法外,依然被平湖警方抓获归案。
1月20日,这起引人关注的浙江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平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黄金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A案情回顾
被告人黄金敏租赁平湖市钟埭街道厂房开办平湖市新艺箱包厂,雇用员工70多名。公诉机关称,2011年6月8日,黄金敏在收到平湖市两家公司货款共28万元后,关闭手机并携款出逃。其逃匿时拖欠职工工资总额30余万元。平湖市新艺箱包厂职工在找不到黄金敏的情况下,到平湖市劳动保障部门反映黄金敏逃匿拒付职工报酬,劳动保障部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经调查,对黄金敏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13日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零陵服装市场内将其抓获。被告人黄金敏到案后,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但其仍拒不支付。11月28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黄金敏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计30余万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应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B对话黄金敏
在法庭上,黄金敏的话不多,他一再强调自己出逃也是迫不得已,大部分账款都还给了自己的亲友,并不是自己挥霍掉的,所以与其他一些欠薪逃逸者的情况不一样,请求法官进行轻判。
宣判获刑后,黄金敏依然没有说更多的话。随后,记者与黄金敏面对面进行了一番交谈,试图了解他从打工者到创业者,然后又从一名创业者沦落为阶下囚的心路历程,希望他的这番经历能给其他有类似创业背景的人一些警醒。
“我是个白手起家的创业者”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是什么时候来平湖的?创业之前一直在做什么?
黄金敏(以下简称黄):我是2000年来平湖的,当时我才20多岁,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刚到平湖时,在老乡的介绍下,我到一家箱包企业工作,做的是装订之类的活。
记:做了几年开始想到自己创业的?
黄:我是2005年开始自己创业的,租了几间厂房,自己到大企业里面去接单子,当时工人很少,10个都不到。
记:创业时的资金都是自己的吗?
黄:不是,自己没有多少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因为资金不多,所以开始时规模非常小。
记:自己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也敢办厂?
黄:很多企业家都是白手起家的,他们能行我为什么不行?做企业家一定要有胆量,考虑太多办不成大事。我能接到单子,人也不笨,所以想走一条“从小到大”的创业之路,其他的当时也没有想太多。
“这次危机我应付不过来了”
记:听说刚开始几年企业确实也发展得不错?
黄:也不是说不错,就是还顺利吧。因为单子量比较稳定,或多或少每年总有一些收益,所以企业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慢慢也有几十个工人了,单子特别多的时候还叫一些“插忙工”。
记:那什么时候发觉企业的运转出现问题了呢?
黄: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压力,因为订单量的萎缩,企业里一下子没有事情可做,而那些员工要留住,工资还要发。那个时候,员工的工资都是借来的。幸运的是,我们遭受打击的时间不长,没几个月就挺过来了。
记:那次金融危机都挺过来了,这次怎么会造成如此局面?
黄:这次的危机比上一次厉害多了,持续时间长,我们这种小企业根本就没有单子可做,只凭关系接到一点,但维持的时间不会很长,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所以到最后我应付不了了。
记:于是,你就想着快点逃跑?
黄:为了发前几个月的工资,我不得已借了高利贷,债主天天盯着我。那时,我就想着干脆逃掉算了,接着我就向两家公司催款,等他们两家的28万元账款一到,我就带着家人连夜逃离平湖,赶回江西去了。
“我会努力把钱还给政府”
记:当时你怎么会没有考虑到为你创造财富的员工呢?
黄:我就想着把一些钱还给借给我钱的亲友,员工的工资可以通过拍卖我企业里的设备去支付。当时我离开时,企业里的设备一点也没有动。
记:你认为你自己的设备拍卖款够支付员工几十万元的工资吗?
黄:我也不清楚,都是新机器,我原先以为是够的。
记:你不知道自己这一逃跑触犯国家法律了吗?
黄:我不知道的,如果知道的话,我肯定不会逃跑,再艰难我也会支撑下去,实在不行就求救于政府了。现在我只想着好好改造,等出来以后想办法挣钱,政府帮忙支付的员工工资我要归还,这是我欠政府的。
记: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老板好当吗?
黄:确实不好当,因为作为一名企业主,要考虑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他必须懂得管理、经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现在的社会,像我这样的初中生已经很难在众多企业主中突围成功了。我也劝一些后来者,还是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要脑子一热就去创业。
C对话审判员
针对这起令众多媒体关注的省内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法官在审理时是否有压力?这起案件有什么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记者随后采访了办案法官李登峰(以下简称李)。
记:李法官,您今天宣判了省内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您觉得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压力呢?
李:作为一名审判员,我觉得每一件案子都是一样的,都是以法律规定为准绳进行审理宣判,所以没有幸运与压力可言。虽然今天审理的是全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但在我看来与平时审理的案子一样普通。
记: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像黄金敏这种情况会定罪吗?
李:不会,在此之前,黄金敏只承担民事方面的责任,把员工的工资支付掉就可以了。但现在他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记:您觉得这个案子的审判有什么样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
李: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后,对劳动者而言,合法权益有了更好的保障。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而不必采用一些过激的手段。对企业主而言,有了法律的威慑力,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诚信经营,以人为本,否则会身败名裂。这是省内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它的宣判可以给其他一些企业主敲响警钟,法律将会对这类人加大打击的力度,以后欲卷款潜逃时也会有所顾忌。
记:是否所有欠款逃跑的人都会定名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呢?这个罪名的成立需要有哪些要素?
李: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定罪的,它确实需要一些构成要素。这些要素包括: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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