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21,石先生来电:2010年12月,我在江西乐平市远东明珠小区买了套现房。平时我都不在老家。我一直没去拿钥匙,物业说没关系,我就一年都没有去管过。今年春节表弟回家,发现我的房子被人占了,有人已经在里面住了半年了,装修把房子的结构也改了。
记者蒋大伟核实报道:石先生是江西景德镇乐平市人,常年在浙江义乌做美发生意。
2010年12月,石先生和表弟在老家以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价格,买下市区远东明珠小区两套房子,每套110平方米。表弟买在4楼,石先生买在6楼。
交房时,物业公司告诉石先生,只要不领钥匙,就不会收物业管理费。石先生平时都在义乌,近几年也不打算搬进去住,就没领钥匙。
今年春节,表弟回老家过年,石先生让表弟帮忙在新房子门口打扫一下。
正月里,石先生接到表弟电话,他震惊了。
表弟告诉他,在他家6楼门口打扫卫生时,房门突然开了,出来一个陌生人,问表弟在他家门口干什么,表弟吓坏了,就问对方,“这是我表哥家,怎么会有人住?”对方却说,这是自己家,他们已经在里面住了半年了。
表弟探进房门,表哥的毛坯房已经被装修一新了,有一家三口正在屋里吃饭过年呢!
为什么会有陌生人住进了石先生买的房子?
石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昨天,记者联系了江西乐平远东明珠小区物业。
物业负责人陈经理说,石先生的房子的确搞错了,7楼的住户住到他6楼的房子里去了,物业有一定的责任。不过7楼住户也有责任。至于当初为什么会把6楼房子的钥匙交给7楼住户,而且7楼住户还装修好搬了进去,分析起来有这么几个原因:
1.房子有地下1层,小区电梯的1楼,是从地下1层开始计算的,以此类推,按电梯7楼,其实到达的是6楼,7楼住户验房时,电梯按了7楼,其实到的是6楼。
2.物业在接到业主的交房申请时,业主需要提交一份“交房通知单”,当时7楼业主提交的通知单上却写的是602室,后来物业问了开发商,开发商答复,当时他们出具的的确是702室的“交房通知单”。
3.验房过程中,物业本来要检查7楼业主的购房合同和发票的,但7楼业主说,这些东西都不在身边,只能出具身份证。查询后发现,身份证上名字的确是小区的购房业主,所以也就交了钥匙。而这一环节的疏忽,造成物业没能及时发现交出去的房子并不是7楼业主的,而是给了6楼石先生的房子。
4.至于原702室的业主为什么一直没发现自己住错了房子,个中原因还不清楚。物业说,7楼的房子要比6楼贵两万块钱,7楼的人也不至于故意想往下住一层吧?
对陈经理的解释,石先生觉得不能接受。石先生认为,每间房子门前都有门牌,钥匙上也有门牌号,而且物业不可能不查验购房合同和发票。“作为生意人,当初买6层,也是图6这个数字吉利,现在,物业通知我,7楼的业主已经把我房子装修好住了半年了,只能让我住7楼……”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7楼业主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昨天傍晚,物业陈经理打来电话说,愿意和石先生协商解决,物业和7楼业主也愿意对石先生做些经济上的补偿。
把陈经理的意见传达给石先生,他也表示愿意协商处理:“7楼都住在里面了,如果一定要让他们把装修都敲了搬出来,也很麻烦的。再说大家都是邻居,如果他们的态度好,我就不上法院了。上法院也是件麻烦事,还伤感情。只是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我们两户的房子都是贷款按揭的,该怎么过户,过户又会产生一笔费用,又由谁来承担?”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金丽迪律师说,这件事听起来,真的很让人啼笑皆非。由于物业的工作疏忽,导致石先生6楼的房子住进了7楼的业主。如果石先生上法庭,那么物业公司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大家能协商把这件事处理好,那就皆大欢喜了。可是,如果是贷款按揭的房产,在缴清房款前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只有把房款缴清后才能过户。如果将错就错不过户,两家人各自住进对方的房子,相安无事倒好,但如果有一方要拿房子去抵押,就又复杂了。
据都市快报 作者 蒋大伟
- 宁波物业服务企业保安难求 用工高成本成瓶颈
- 宁波物业公司招人"遇冷" 达成意向的仅60余人
- 一个小区200家网店 新州花苑物管中心下“逐客令”
- 地铁之上杭州要建综合体 8个物业正在规划建设中
- 【钱江晚报】地铁之上杭州要建综合体 8个物业正在规划建设中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