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投诉无所不包 三大问题“千夫”所指
从全省的情况看,当前汽车消费投诉几乎牵涉到所有方面。主要则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
汽车质量问题。去年4月,浙江省消保委收到一百多位车主的投诉,反映某合资品牌的一款车型,在2万公里左右时出现“啃胎”和车身下沉的现象。有的车每跑15000公里,就必须更换轮胎。经调查和测试,是由于厂方的设计存在缺陷,采用了与车身不匹配的弹簧以及整套悬挂导致车身下沉,车轮波浪形“啃胎”……统计表明,汽车质量问题类投诉近年有所增加,其中部分涉及刹车系统失灵、变速箱漏油、发动机烧机油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汽车维修、保养方面缺乏相应规范约束。部分汽车维修企业,特别是进口高档车的维修技术与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同一问题多次维修得不到解决,一个零配件需等待半年之久,甚至在维修过程中又发生新的问题,这些现象在部分4S店及指定维修企业中一直存在,而且部分企业还存在收取正厂价格却使用非正厂配件的欺诈行为;保养方面,商家承诺不兑现、在免费服务中搭售商品、过免费期后强制保养等。同时,消费者还反映4S店及指定维修企业的维修、保养价格过高。
比如,一般车型的机油都是5000公里一换,但在4500公里-5500公里范围内更换都属正常。有些4S店工作人员就“好心”劝导车主尽早更换机油。其实这时的机油完全可以使用,根本不需要更换。不懂专业技术的车主听信了工作人员的建议,于是,算上机油以及工时费的开支,车主就比正常情况下多支出了好几百元。
部分汽车经销商缺乏诚信。某款合资品牌的车型,在杭州各4S展厅中的样车均为普利司通轮胎,而实际交付给消费者的新车上有的却使用韩泰轮胎。每个韩泰与普利司通的轮胎之间差价约为400元。类似这样的事常有发生。一些经销商以旧充新、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甚至个别经销商将发生过重大事故或者大修的车辆“翻新”后卖给消费者。还有的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说明车辆性能不够充分,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的现象也在部分经销企业中存在。
汽车投诉网统计称,在浙江省的投诉车中,有一半多来源于紧凑车型;而SUV、豪华车、微型车的投诉,去年大幅增加。
该网认为,浙江省汽车投诉的重点,主要集中在销售欺诈、服务态度差、维修技术差、费用昂贵等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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