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9日讯 由社区居民自己评选的“好妈妈”“好媳妇”“好婆婆”新鲜出炉。27日下午,绍兴县柯桥街道港越社区在各小区公布了3名“好女人”名单,43岁的邵国红当选为“好妈妈”,67岁的胡文琴当选为“好媳妇”,70岁的胡韵芬当选为“好婆婆”。
上周,港越社区开始评选“好妈妈”“好媳妇”和“好婆婆”,希望通过邻里推荐来评选出这3种“好女人”。为确保评选公正,大家拟了几个评选条件,如“好媳妇”要求有3条:一是自我要求,必须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孝敬公婆;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单位、社区具有良好的口碑;二是家人之间必须民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姊妹互让,妯娌互谅,并教育子女、尊敬长辈、善待老人;三是团结邻里,助人为乐,自愿为周围群众提供服务,并自觉维护社区秩序和环境卫生。只有符合这样的条件,才能被推荐成为“好媳妇”。
社区居民们一共推荐产生了6名候选人。其中,邵国红等3人,在社区居民小组长会议上获一致通过。
记者发现,这些被评上“好女人”的女性,很不平凡。邵国红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可能是生产时留下的后遗症,双胞胎儿子今年已13岁了,仍然需要妈妈照顾。大儿子好一点,可以到学校读书,但行动不便,每天中午需要妈妈照顾上厕所,小儿子每天只能呆在家里。但邵国红从来没有放弃,为了更好地照顾两个儿子,她辞掉工作,在家里给儿子做康复训练,教他们识字写字。邵女士的事迹感动了小区里的很多居民,大家认为,这样的母亲真的十分伟大。
被评为“好婆婆”的胡韵芬,同样不简单。她有一个患尿毒症的媳妇。为治疗这个病,家里已花掉了三四十万元。如今,每年的药费自费部分还要3万元左右。从2003年开始,胡韵芬就跟媳妇住在一起,照顾媳妇,没有请过一天保姆。她说:“媳妇生病了,病代替不了,我要好好照顾她,让她减轻痛苦。”
67岁的胡文琴,上有80多岁的婆婆,下有满堂儿孙。她一边孝顺婆婆,一边照顾孙辈,两不耽误,而且妯娌关系也处得特别好。
王伯伯住在小区已经有10来年了,听说小区要评选3种“好女人”,他也积极推荐了几名。他说,这些“好女人”确实值得居民们学习。
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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