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为农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群众发放住房救助补助,帮助他们翻新老房子;为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济适用住房申领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使他们顺利拿到新房钥匙……记者昨天获悉,今年初以来,随着海盐县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日益提升,各项申领管理制度日臻完善,越来越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安居梦想。
50户农村困难群众获住房救助补助
“我的老房子能翻新,还能得到政府的补助,真是太好了!”家住百步镇横港村10组的王韩良告诉记者,“过去,我们家一直住在上世纪90年代初盖的三间平房内,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内漏雨、昏暗的居住环境给全家人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后来在政府的帮助下,领到了18000元的补助金,再加上向亲戚借的钱,终于把新房子建了起来。”
为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将老房子进行翻新,海盐县出台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政策,重点救助对象为全县农村住房困难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户,符合救助条件的优抚对象和因灾倒房户。救助形式有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置换等,救助标准依据不同类型对象进行分类分档补助。
海盐县2011年度共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50户,其中低保户29户,低保边缘户7户,低收入户1户,其他困难户13户;“三低”对象共37户,占总数的74%。采用新建改建方式37户,维修方式12户,置换方式1户,海盐县对这些家庭发放县级救助补助资金41.7万元。
从2006年开始,海盐县每年都对住危旧房的农村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已累计发放住房救助专项资金400多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92户经适房家庭获公积金贷款
日前,海盐县有526户家庭选取了满意的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期间,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天安排工作人员为购房者讲解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办理流程等,并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仅1月份,就受理经济适用房贷款92户,金额995万元。
“虽然经济适用住房售价低,但对于低收入的申领家庭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支出,我们前期走访时了解到,不少家庭都难以短时间内凑足这笔钱,所以我们对个别特别困难的家庭,在确保风险可控、政策可行的情况下,采取担保等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想方设法为其排忧解难。”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说。
据介绍,海盐县将在严格审查、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作用。
增设房产查询业务
由于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逐年增多,从这个月开始,海盐县房地产管理处在县办证中心增设了房产查询业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户口迁移、外地购房的市民可以个人名义前往进行查询,届时要出示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另外,银行、税务和法院可以前往进行公务查询。
据悉,今年,海盐县将建立并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对住房保障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保障对象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建设,保障房产档案查询结果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