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拍照收“底片费” 记者曝光了这一行业潜规则
2012年03月15日 09:05:47
本版制图李昌正
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在影楼里拍照片,拿回自己的底片还要额外付钱。商家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法规呢?本报维权版面在2011年11月30日就曾刊登了《多余的底片影楼可以卖20元一张?》的报道,就台州市部分影楼在执行底片收费潜规则的现象进行了曝光。
事件的起因是,仙居王先生在一家影楼为儿子拍摄两张照片,影楼用连拍的方式一共拍摄了23张,删除了其中不好的3张后,他想从20张照片中选出两张洗印成5寸照片,为儿子上交学校出黑板报使用。
王先生看到这20张拍得都不错,就想用U盘将20张照片一并拷贝回家。但这个提议遭到了影楼方面的反对,影楼要求他必须洗印一定数量的照片或用其中15张照片制作一本价值398元的相册后,才能将数码照片的电子版全部拷回。
在影楼要求买底片的情况下,无奈的王先生只好花钱买了一本相册。事后,有一定维权意识的王先生,把向影楼索要底片还要额外付钱的事情,投诉到了当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其实,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就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
最后,仙居的消保分局对该影楼要求消费者额外付费后方能拿所有底片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记者采访调查中发现,王先生遭遇的事件不是一件个案,台州其实还有很多摄影店都存在利用这项潜规则收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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